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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6章 对不起,姐姐

作者: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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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来,花夜神答应给李南方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,仅仅是为了对怼岳梓童而已。

    其实他们俩人连结婚证都没领,从法律角度来说,他们的婚礼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
    就像岳梓童与贺兰某人的婚礼那样。

    不过这有什么呢?

    人活到花夜神这种地步,那些所谓的世俗规矩,都统统靠边站吧。

    游戏人间,自有真情在。

    这句话就是对十号那两对新人的真实写照。

    在花夜神看来,岳梓童爱找谁主婚就找谁,就算找当今来主婚,凭借她的身份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可花夜神却不想这样来。

    不能因为情郎的对怼某人,就牵扯没必要的官场斗争。

    所以花夜神压根就没打算邀请重量级人物来给主婚,就像她其实也很清楚,在她广撒大婚请柬时,就已经搅混了一池春水。

    还不知道有多少豪门世家,面对两份请柬发呆呢。

    但那不是花夜神所关心的。

    就算所有的豪门世家,都没派人来参加她的婚礼,这也无所谓。

    她只是必须得撒出请柬罢了。

    到时候,参加她婚礼的人数,也很肯定很多。

    七星会所可是有上千员工的——

    不用担心有没有重量级的人物来捧场,却必须得有主婚人。

    她倒是希望,王上能再次献身,给她充当大婚的主婚人。

    可很明显,这只是夜神姐姐的一厢情愿罢了。

    休说杨逍不想让李南方知道她是个昼男夜女的怪物了,就算是可以,她也不会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,被国家相关部门给盯上的。

    那么,花夜神唯有征求李南方的意见,问问有没有合适的主婚人。

    比方荆红命啊,就够资格给他们当主婚人了。

    李南方却不同意:“我已经劳烦十叔太多了,不想再把他推到前台上,惹上没必要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趴在天台护栏上向远方眺望的花夜神,听李南方这样说后,心中轻轻叹了口气,表面上却温柔的说:“嗯,你说的很有道理。那么,你说请谁来当主婚人呢?这可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人。可以没有观礼嘉宾,却必须得有主婚人的。”

    李南方在那边沉默很久,才说:“要不,花钱雇个满脸德高望重长相的人,来客串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花夜神的眉梢,立即抖动了下。

    双眸里,浮上了淡淡地忧伤。

    她虽然已经决心要做个嫁鸡随鸡飞,嫁狗随狗走的妻子,无论丈夫说什么,她都会无条件的支持。

    而且,俩人也曾经在王上的主婚下,举办过一次婚礼了。

    只是毫无疑问,十号的大婚,才能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,享誉京华第一美女多年的花夜神,终于嫁人了!

    说是万众瞩目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但这么隆重的场合,李南方却建议花钱,雇佣一个长相德高望重的老人来给当主婚人。

    女人心底最软的地方,立即隐隐作痛了下。

    可马上,就好了。

    继而升起了愧疚,觉得她太自私了些,怎么就不为从小是个孤儿的丈夫想想呢?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李南方有些消沉的声音,在耳边响起。

    花夜神笑了下,下意识的摇头说什么呀时,李南方又说话了。

    他说出了很肉麻的两个字:“姐姐。”

    对不起,姐姐。

    这么肉麻的一句话,居然从李南方嘴里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很认真,很严肃。

    泪水,忽地就从花夜神双眸中溢出,丰满的娇躯更是轻颤了下,哽咽着说:“南方,我想你了。”

    他也想她。

    可此时,他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山。

    他们的相思,唯有寄托在天上那轮弯月上。

    通话已经结束很久了,花夜神还保持着打电话的动作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却有强烈的冲动,促使她尽快赶到青山,把那个比她小七八岁的男人,狠狠抱在怀里,揉碎了,再融进身体里。

    但她却很清楚,她不能去。

    她的丈夫,正在积蓄力量,准备给某个忘恩负义的女人全力一击,十号之前,是万万不能露出行踪的。

    所以无论她有多么的想他,都得忍。

    “两情相悦时,又何必朝朝暮暮?”

    花夜神低低说出这句话时,远处桌子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。

    那是她用来听取属下汇报工作时的专用手机。

    现在天色虽然不是很晚,才十点多,但也不早了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出现各部门经理无法处理的事情,是绝不会来麻烦她的。

    深吸一口气,让激荡的心情平静下来后,花夜神才快步走过去,拿起了手机。

    是大堂陈经理打来的电话:“花总,有人想要见您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花夜神漫不经心的问了句,坐在了椅子上,顺手拿起一颗葡萄。

    “一对、一对中老年夫妻吧,还抱着个小孩。”

    陈经理稍稍犹豫了下,压低声音说:“他们的穿着很朴素,应该是乡下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乡下来的一对中老年夫妻?”

    花夜神秀眉皱了下,说道:“问问他们,找我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如果是换做别人,在拥有花夜神当前的身份地位时,听说有乡下来的人要找她后,肯定会很干脆的说不见。

    真以为众多京华豪门公子哥都见不得的花总,会是随便被人见的?

    更何况,她也没什么老家——想到“老家”这个词时,花夜神心中忽地一跳:“难道说,是烈焰谷来的那些人?”

    她也很反感那些人,却从没想过要反抗。

    不是她习惯了逆来顺受,是因为她把烈焰谷当做了家,把王上当做了生身父母。

    所以就算那些人可劲儿剥削她,她也没像李牧辰等人那样,想过要造反。

    “不对。如果真是那些人找我,他们只会偷偷摸摸的,绝不敢光明正大的。”

    就在花夜神想到这儿时,陈经理又说话了:“花总,那个、这位老先生又说,是最高警卫局的荆红局长,亲自开车送他们来会所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花夜神一呆,随即霍然站起,连声说:“请,有请两位来顶层。你亲自送他们上来!”

    荆红命是什么人?

    别以为随便一个人,就能有资格把他当司机用。

    最次,也得是梁主任那样的重量级人物,才够资格的。

    很明显,陈经理嘴里所说的那对穿着简朴,应该是乡下来的中老年夫妻,绝不是梁主任那样的重量级大人物。

    那么他们是谁?

    无论他们是谁,只要是荆红命亲自开车送来的,都有资格让花夜神穿戴整齐后,站在最高层的电梯门口,郑重接待了。

    很快,电梯门缓缓地打开。

    陈经理左手伸出,有请那对中老年夫妻出门。

    花夜神趁机打量起了他们。

    陈经理说的没错。

    单看这俩人,还有包着孩子的被褥来看,他们就是来自乡下。

    城里人,是不屑穿颜色陈旧的麻布衣服。

    尤其那个年约六旬的老头,头发都灰白了,胡子拉碴的,满脸都是猥琐的表情,一双细长的小眼睛,扫锚仪似的,在花夜神脸上扫来扫去。

    就差没哈喇子了。

    可他身边的女人——这是一对夫妻吗?

    怪不得阅人无数的陈经理在说他们是一对夫妻时,吞吞吐吐的。

    太不配了。

    女人虽然也穿着粗布麻衣,但她却是四十刚出头的样子,相貌端正漂亮,皮肤光滑白腻还在其次,关键是她身上散出一股子高贵的气质。

    就像,她是个流落民间的王妃那样。

    怀里那个看上去最多半年大的婴儿,就是她的王子。

    这怎么可能是一对夫妻!

    应该是一对主仆。

    讲真,就算老头给女人当奴仆,都是他八辈子老祖宗在天有灵了。

    偏偏!

    偏偏老头挽着女人的胳膊,一副甜蜜的样子让人看了会反胃。

    谁家的奴仆,胆敢挽着女主人的胳膊,如此的甜蜜?

    花夜神在打量他们时,女人也在看她。

    目光复杂,还又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“这样子,很像未来婆婆审视儿媳妇啊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怎么回事,花夜神脑海中忽然浮上这句话,立即被吓了一跳,连忙笑了下:“请问二位是——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花夜神?”

    女人不答反问。

    “是,我就是夜神。”

    花夜神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叫我,叫我师母。”

    女人犹豫了下,才缓缓说道。

    “师母?”

    花夜神秀眉皱了下,实在搞不懂怎么忽然跑来一对不配的夫妻,让她喊师母。

    女人又淡淡地说:“李南方,就是我从小养大的。”

    李南方?

    就是那个去年在七星会所对怼京华林家,打断林康白的李南方吗?

    站在电梯里的陈经理,在听女人说出李南方的名字后,立马就对号入座了。

    暗想:“就算是那个李南方,可他已经死了啊。退一步来说,就算他没死,你为什么大咧咧的让花总也喊你师母呢?你以为你是谁呀?”

    陈经理刚想到这儿,就看到了让她匪夷所思的一幕。

    高贵的,傲慢的,伟大的,让下属提起来就会满眼充满崇拜的花总,在呆愣片刻后,忽然双膝一屈,重重跪在了女人面前:“师、师母!”

    “花总,您、您这是——”

    陈经理吓坏了,刚要冲出电梯来,却听花总颤声说:“陈经理,快,快去吩咐餐饮部,做一席最特级的酒席送来,快!”

    “哦,是。”

    陈经理茫然答应了一声后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却砰地,撞在了电梯墙上。

    她真被花总当前的行为给吓坏了。

    区区一桌最特级的酒菜还倒是在其次,关键是花总居然给这对夫妻下跪!

    “她明明说是抚养李南方长大的师母,为什么又让花总也这样称呼她呢?而且,花总还满脸激动的狂喜样子,仿佛能被允许她喊个师母,就是最大荣幸。奇怪,真是不可理——啊,我知道了!难道说,和花总大婚的男人,会是、是那个人?”

    乘坐电梯来到大堂内后,陈经理终于蓦然醒悟怎么回事了。

    可她不敢相信,更不敢告诉任何人。

    有些事知道了后,最好是让它烂在肚子里,才有可能活的长久一些。

    这是当年赏识她的上司,郑重告诉过她的。

    她从来都不敢忘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