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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纵马家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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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下的确比刚才要快多了。

    到了自家牧场,章驰冲着坎农说道:“谢谢你帮我,要不是我还有的走”。

    说着掏出了自己的钱包,想给坎农一些小费。

    这事情放在国内不正常,甚至有些人觉得有点冒犯,不过在这里是平常的事情,别说坎农这个不熟的人,就算是朋友过来帮忙,也是要给钱的。

    当然,有人会要,也有些人不会要,这看个人,要与不要大家都不会去议论。

    不过,要是不要,你自然得想着下次去还人家的人情,美国人也是这样。人情世故这东西并不是东方独有,只要是人类社会,它就存在。

    坎农却是连连摆手:“不用,不用,顺手的事情,以后你有什么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,大的忙我帮不上,但是一些小忙还是没问题的”。

    章驰见坎农真不想要,这才把钱包收了回去。

    “那这样吧,你有时间的话,我请你吃饭,如果你没有问题的话,我可以在家里做一顿中餐邀请你过来一起尝尝”章驰说道。

    随着国内越来走给力,像是章驰这边生活在外的人也觉得腰竿子直了一些,至少说现在请人家吃一顿纯中餐,别人也有点猎奇的心理,不像是以前十个有八个都不太感兴趣。

    坎农听了很高兴:“这是个不错的主意,后天晚上我有空”。

    “那就定后天晚上”章驰说道。

    “ok,就这么定下来,后天晚上我下班约七点钟便过来”坎农笑道。

    聊了两句之后,坎农回去了,章驰骑上马一直把坎农送到了自家牧场的门口,望着坎农消失在了视线中,这才转向来。

    “真是个热心的人”章驰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骑着马沿着林间小道返回,当视步豁然开朗,整个牧场再一次呈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,章驰被自己看到的景色再一次给迷住了。

    站在小坡上,章驰望着属于自己的牧场,虽然在别人的眼中,它是那么破,草也不好,但是对于章驰来说,不管好与不好,这块牧场上的一切都是属于他自己的,这是自己的地盘,在这上面可以任由他发挥。

    拥有一样东西,哪怕是一丢丢的立锥之地,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无比重要的,因为在咱们的文化中,土地哪怕是现在都有一种独特的意义,但存方寸地,留予子孙耕,这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,而是印在骨髓里。

    哪怕是这个时代,出来的中国人哪怕是有一丝可能,首先要做的也是买房置地,无论是这人穷还是富有,土地情节一直没有从血管中挤走,反而变的更加深沉。

    初春的牧场,草儿已经慢慢的长起来了,虽然大多数的地方还不高,但是满眼的绿意是藏不住的,铺天盖地的争抢着映入章驰的眼帘,诉说着春天的生机。

    无数不知名的小花也争相开了起来,红色的,绿色的,紫色的,一片片,一堆堆,争奇斗艳,在山谷的小微风中迎风绽放,时不时的散出淡淡的花香。

    花香引来了各种勤快的小昆虫,热闹的嗡嗡叫着,围着花朵打着转儿,忙碌的如同以前在餐厅中工作的章驰一般。

    目光再远一些,是连片的大树,满眼满帘一直延伸到无穷尽,在大树绿海碧意的尽头,是一座座山峰,有些山峰上还扣了白帽子,那是山峰之上经年不化的积雪。

    在山之上,是一片瓦蓝的天空,纯净的如同一卷蓝丝绸,又如同凝固的果冻一般,让人看着心喜,也放阔了心胸。

    章驰的手轻轻的捋着马脖上的鬃毛,鬓毛很软,梅森这个训马师把马打理的很好,手指穿过鬓毛的时候没有一丝丝的迟滞,如此的丝滑,简直可以拍洗发水的广告了。

    当最后一稍鬃毛从手指之间溜走,章驰的手轻抚到了马脖子一侧。

    短短的马毛微微有点硬,不过手感依旧是很好,透过手心可以感觉到马皮肤上微微带着的一点温热。

    轻轻的马脖子上拍了拍。

    咴咴!

    跨下的马给于章驰两声轻轻的响鼻,似乎是在回映着它的主人。

    “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好呢?”

    稳坐在马背上身体略微前倾,一边拍着马脖子一边似乎要和跨下的马儿交流,章驰呢喃的说道。

    小红?不行,有一半是白的。

    小白?也不行,有一半是红的。

    小红白?听着似乎有点绕口。

    对于自己的第一匹马,章驰挖空了心思想给马取一个好名字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文盲终究是文盲,英文是半调子,中文也没有见到好哪里去,所以心中憋了半天,也没有憋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屁来。

    “给你起名字可真难倒咱了”

    章驰轻轻的拍着马儿,一副我很为难的模样。

    想想太宗皇帝给自己马儿起的名字,特勒膘、飒露紫,一听就那么有文化,自己到底和太宗皇帝差在哪里了呢?

    章驰想了想,觉得差在一个皇帝上了,自己不是嘛,要是自己当了皇帝——估计也想不出这好名来,那只有学十全老混蛋,抢别人的才华装自己的门面了。

    “红盖雪?俗气,俗气!一听就像是小武哥给起的”章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火烧云?也不得,火烧,哎哟,我有点想起洛杉矶的那家火烧店了,馋了馋了……”。

    “赤焰山?嗯,这名字不错,你这小子就像是一团烧在雪山顶上的火,就这个名字了,特么的,老子可算是有文化了一把”。

    章驰有点小得意。

    想了个满意的名字,章驰决定带着赤焰山跑上一趟,到现在他还没有好好的踩踩自己牧场的土地呢。

    “老赤,咱哥俩来一圈?”

    章驰探头轻声问着跨下的赤焰山。

    赤焰山打了个响鼻,便有点躁动起来,在梅森马场,它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围栏里过来的,只能偶尔的跑一跑马道,现在如此广阔的天地展现在它的眼前,让它也有点心动。

    它在等着自己背上主人的命令。

    “咿哈!”

    感觉到了赤焰山的心意,章驰轻轻松开了缰绳,大喝了一声。

    闻声而动!

    赤焰山猛的一发力,向是脱弦之箭一般冲将了出去。

    好在章驰有准备,身体略微一晃便稳住了身形,整个人如同一竿标枪一样立在马背上。

    一匹红白相间的花马,从牧场门口的小坡上直冲下来,很快翻飞的四蹄让它的速度到了最大,整个马头都低垂下来,便于它的发力也同时减少了空气带来的阻力。

    这时候章驰两耳生风,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在快速的往后退,迎面而来的山风,似乎不经呼吸便可直灌自己的鼻腔,一丝丝的凉意一下子冲进自己的肺中。

    快速奔腾的马,似乎是让章驰血管中的血流温度都跟着上来了,坐在马背上居然有一种忍不住想冲动大喊的意思。

    忍不住,终究是忍不住!

    啊~~!

    迎着扑面而来的风,章驰扯开了嗓门,大声的呼喊着,宣泄着自己心中透出来的欢意。

    章驰的呼喊声,似乎让赤焰山更加兴奋起来,四蹄踏在刚长出不久的青色草地上,发出一阵阵嗒嗒声,时不时的转为略显沉闷的噗噗音,这是不同的草地对于马蹄的回馈。

    人无倦意,马无疲态!

    一人一马放肆的在绿色的草地上飞驰。

    此刻的赤焰山一尺长的鬣毛飞转,如同一道道火焰,白色的后身如同一缕白烟,红色如同一面直冲向前的旗帜,白色如同焰火那炽热的尾焰,从无边的绿意上犁扫而过。

    章驰甩开了手中的缰绳,任由跨下的赤焰山飞驰,自己则是哈哈大笑着,也不知道是发泄还是得意,总之他此刻就想纵情大笑。

    万般豪杰皆过往,唯我当下笑长空!

    草场、骏马、森林、雪山,还有什么更能激发一个男人豪情的事情么?

    反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,章驰没有遇到过,也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,放肆的开怀大笑,无所顾及,无所遮藏。

    在这一刻,纷纷世事都如同耳边的风一样,凌冽无踪。

    许久,这才马停人歇。

    赤焰山大口大口的喘着气,两只硕大的鼻孔已经完全睁圆了,而章驰的脑门上也起了汗,身上的衬衫有点粘在了身上。

    不过身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快愉,充满了血液与胸膛。

    下马,章驰把马鞍从赤焰山的背上卸下,半湿的汗垫也取下来,放到了房车旁边的架子上。

    “走,咱们洗洗去”。

    说着,拿了个小红桶便拉着赤焰山,往小土坡的脚下,那里有一条小河,山上积雪化成的小河,一直潺潺的无声流淌,穿过章驰的牧场,归于何处,章驰到有点不晓得了。

    赤焰山很温顺的跟着章驰,走了没两步,赤焰山便用自己的脑袋蹭了蹭章驰。

    章驰似乎是明白赤焰山的心思,翻身再一次上了马背,虽然没有鞍具,但是赤焰山依旧的稳稳驮着自己的主人。

    此刻,章驰想起了昨天梅森说过的话:有的人和马是一种缘。

    当马蹄踏入小河,章驰便从马背上滑了下来,用手中的红桶舀了水往赤焰山的背上浇。

    一边浇一边用手轻轻的抹着浇下来的水珠。

    现在天气还很凉,如果任由着马身上的汗自然干,说不定就会让马儿染上感冒。

    对的,马儿也会感冒,对于马儿来说生病可不是什么好事,而对于章驰来说马儿生病,对他的钱包来说同样不是好事。

    所以跑成了这样,得好好清洗,一是为了把身上的汗洗掉,二也是为了降温,无论是哪一条都很重要,要不然钱包受苦,而现在章驰最见不得钱包受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