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07章 秦城城的完美结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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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跟着领导去了一趟京华回来后,秦城城就成了师范大学的红人,三十刚出头,就成了副校长,成为该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校长。
副校长大人的待遇自然与她原先只是个教授时不一样,就拿住房来说吧,原先她就是一间单人宿舍,现在却是四室两厅,还带精装修的。
不过这些对于现在的秦城城来说,都是无关紧要的了,这儿无论是精装修,还是窝棚,只要能为她提供一个蜷缩着身子发呆的地方,那就足够了。
回到家里后,秦城城连房门都没有关,就瘫倒在沙发上,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她太累了,失魂落魄般的步行十几公里,走了大半夜没有把鞋子跑丢了,就已经很不错了,哪儿还有力气洗个热水澡后再去炕上睡?
对于精神将要完全崩溃的人来说,就算是睡着了,也会想那些让她憔悴的事,秦城城也是这样,刚睡过去就梦到高飞跟她在北山集团说的那些话,梦到沈银冰采住她头发殴打,本能的哭泣道:“我、我没有去黄河岸边,我不知道怎么回事。伤害已经去世的红姐,不是我故意的,高飞,请原谅我,原谅我。”
“城城。”
懵懵懂懂中,秦城城听到了高飞的声音,有些沙哑:“醒一醒,醒一醒。”
秦城城就醒了,泪眼模糊中,就看到了一个人坐在她面前。
本能的,她猛地翻身坐起,正要尖叫什么时,却又蓦然呆住。
她看到了高飞,不是在梦中,活生生的高飞就在他面前,轻抚着她的脸颊,动作从没有过的温柔。
“高,高飞?”
秦城城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,嗓子发堵,含糊不清。
“是,我是高飞。”
高飞松了口气,拿起案几上的杯子走到饮水机前,接了一杯开水:“来,先喝口水。”
秦城城眼神茫然的接过水杯,再次问道:“你、你是高飞?”
高飞点头:“是,我是高飞,你先喝口水,清醒一下……”
他的话音未落,秦城城忽然猛地把杯子摔到了地上,把身子缩在了沙发内,哑声哭泣道:“我没有参与绑架沈银冰!高飞,你相信我,我真的没有,我不是坏人,我——”
秦城城都这样了,精神马上就要崩溃,高飞要是再对她有所怀疑的话,那他可以去死了。
“对不起,是我错怪了你,都是我不好。”
高飞坐在沙发上,把秦城城紧紧抱在了怀里,听她还一个劲的辩解着什么,心里疼的要命,低头就吻住了她的嘴巴。
长吻,长达几分钟的吻。
有人说,恋人在接吻时,能够让人感受到兴奋、幸福、安定和安全。
看来这句话很有道理,因为秦城城在被高飞吻住后,发抖的身子很快就平静了下来,心中的彷徨和恐慌,都被一种暖暖的安全感,慢慢驱除了出来,眼皮沉重的要命,只想认真的睡一觉。
一觉醒来后,天蓝,水绿,花更正红。
于是,在高飞慢慢抬起头时,秦城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,脸色平静。
其实有时候,男人要想跟女人道歉解释什么时,压根不需要太多的废话,也许只要一个长吻,一次身心彻底的交流,凡事就搞定了。
这种动作,就是最好的解释,简单,还有效。
最起码,精神几近崩溃的秦城城,就是这样认为的,所以她安心的睡了过去,哪怕她在睡眠中好像听到门开的声音,可她还是没有醒来。
潜意识中,她怕一旦醒来,这美好的一切就会不见。
不过无论一个人有多累,无论睡多久,她总有醒来的时侯。
秦城城醒来时,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,一束金色的夕阳躲过窗帘,温柔的照在她身上,带给了她从没有过的温暖,和宁静。
房间里静悄悄的,没有一丝声音,仿佛都能听到在光束里起舞的灰尘舞步声。
她身上盖着一条毛毯,案几上放着一杯清水,几张信纸,杯子旁边还有一个黑色的玉牌,很古朴大气的样子。
唯独没有人。
但秦城城知道高飞来过,现在只是走了。
愣愣望着光束中的灰尘,秦城城慢慢的坐了起来,看向了墙上的时钟,现在是下午五点半。
秦城城端起水杯,慢慢的喝了下去,冰凉的清水就像甘露那样,很甜。
拿起了那几张信纸,秦城城看到了一行行认真写,也比屎壳郎爬好看不了多少的字:城城,我走了,估计你得睡很久,我就不叫醒你了。
我必须得走,就像我在听说你去找苏青后,必须得赶来那样。
本来,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。
当然了,你也该知道我要跟你说什么,无非就是向你赔礼道歉,因为我误会了你,害得你受了这么多委屈,如果我晚来几天,说不定就得去精神病医院看你了。
现在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了,是别人在陷害你,让我错怪了你,可我没打算跟你道歉,因为一般来说,我跟女人道歉时只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没能让她获得满足……
说笑了,不过我的确没打算跟你道歉,用不着。
理由很简单,无论是我误会了你,还是你误会了我,我们都不需要跟对方道歉,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这样说,你都得必须接受。
相信你也从报纸上看到那些和我有关的消息了,我现在很忙,焦头烂额都无法来形容,所以我没时间来陪你。
不过,我总有一天会查出是谁在陷害你,但我不会杀了那个人,会让他或者她变成神经病,尝尝你此前的滋味。
为了不再让人打你的主意,不再让我牵挂你的安全,所以我想送你去个地方修养一段时间。
那个地方你去过,但你现在可能记不清了,那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。
桌子上的那块玉牌,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飞龙令,你拿着它去朝山街88号,找个姓刘的老头,把玉牌交给他,什么也不要说,他就会为你安排一切的。
楼兰虽然在地下,可那儿却是世间最好的疗养基地,你可以坐在黑色的山坡上,看远处的森林,也可以看那座雄伟的黑色城池,还能在长街上漫步,从那些小贩手里买一种叫‘银冰’的玉石。
嘿,当然了,我更希望你去了那边后,会去森林边上找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。
水儿有个女儿,小女儿的名字叫做高小鹿,那是我亲闺女,你要是喜欢她的话呢,就把她当做你个闺女吧。
如果实在喜欢的要命,那你就亲自生一个。
多年没写字了,好像屎壳郎爬,就写到这儿吧。
哦,对了,最后跟你说,假如你不愿意去那边的话,也随你,只要把玉牌交给老刘就好了。
天不早了,太阳已经快到脑袋上了,我得趁着广大师生们去吃午饭时走了,免得让人看到我从你家里出来,会误以为咱们是奸夫银妇。
那可是我最希望看到的。
高飞。
高飞屎壳郎爬的这些字,就像一泓清泉吸引着秦城城读了一遍又一遍,接连读了三遍后,她才拿过玉牌,连同这几张纸都紧紧抱在怀里,呜咽出声,双肩不住的抖动。
也就是从这天开始,师范大学的秦副校长秦城城再次失踪了,再也没有音讯传来。
直到很多年后的一个暑假,师范大学的教职工组织了一次旅游活动,去楼兰遗址旅游时,竟然在沙漠上的海市蜃楼里看到了她。
海市蜃楼中的秦城城,穿着一身古代的衣服,一头青丝扎成了无数小辫,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儿,在草地上欢快的轻笑着,扬起了皮鞭。
相比起大家多年前都认识的秦副校长来说,这个秦城城更加的年轻漂亮,也富有朝气。
在秦城城的身边,还有一匹小枣红马,上面坐着个小女孩,也穿着同样的服饰,扎着小辫子。
小女孩的样子像极了秦城城。
那些看到这些的职工敢发誓,失踪多年的秦副校长,肯定穿越回了古代,说不定就是汉唐时期,成了皇家的一个公主,远嫁西域。
要不然她不会一副匈奴贵妇的打扮,很可能是历史上最知名的王昭君。
(写完秦城城这一段后,兄弟心里有了种轻松的解脱感,觉得这才是城城的最佳归宿。
在穆天涯,颜红相继死去后,有很多读者都骂兄弟,说兄弟既然把她们写死了,那么就不该让她们出现。
对此,兄弟很理解,因为我在看别人写得书时,看到男主的女人被干掉,心里也是不爽的。
不过本书设定的情节就是这样,因为无论是穆天涯,还是颜红,她们在出场时就肩负了遗憾的使命。
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缺陷,才是最合理存在的,就像唐太宗在贞观之治年间,国富民强,却担心过于完美会遭天谴,就故意把用的御碗敲个豁子。
那么牛叉的君王,都信奉这个道理了,兄弟一介写手没理由不这样做,尽管本书距离完美还很遥远。
但最起码,秦城城的结果是很很完美的。)
——
夕阳照在贺明珠的身上,为她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,好像软化了她平时冷冰冰的模样,看起来好像多了几分人滋味。
从早上开始,她就坐在别墅院子里那把藤椅上,一动不动的望着远山,很少动一下,仿佛在参悟某个大道理。
很多身穿西装革履的人,脚步匆匆的在她身边出入,没有谁去看她,就像她也无视这些人那样。
正式接管天涯集团后,廖水粉没有去厂区办公,而是选择了南部山区的第十六号别墅。
根据中介公司介绍,这栋别墅原先是北山集团董事长苏北山的家,后来他神秘失踪,他女儿沈银冰可能是怕睹物思人吧,就搬出了别墅,挂牌出售了。
对别墅和周围的环境,廖水粉很满意,决定把这儿当做她在冀南的指挥中心。
自从跟着领导去了一趟京华回来后,秦城城就成了师范大学的红人,三十刚出头,就成了副校长,成为该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校长。
副校长大人的待遇自然与她原先只是个教授时不一样,就拿住房来说吧,原先她就是一间单人宿舍,现在却是四室两厅,还带精装修的。
不过这些对于现在的秦城城来说,都是无关紧要的了,这儿无论是精装修,还是窝棚,只要能为她提供一个蜷缩着身子发呆的地方,那就足够了。
回到家里后,秦城城连房门都没有关,就瘫倒在沙发上,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她太累了,失魂落魄般的步行十几公里,走了大半夜没有把鞋子跑丢了,就已经很不错了,哪儿还有力气洗个热水澡后再去炕上睡?
对于精神将要完全崩溃的人来说,就算是睡着了,也会想那些让她憔悴的事,秦城城也是这样,刚睡过去就梦到高飞跟她在北山集团说的那些话,梦到沈银冰采住她头发殴打,本能的哭泣道:“我、我没有去黄河岸边,我不知道怎么回事。伤害已经去世的红姐,不是我故意的,高飞,请原谅我,原谅我。”
“城城。”
懵懵懂懂中,秦城城听到了高飞的声音,有些沙哑:“醒一醒,醒一醒。”
秦城城就醒了,泪眼模糊中,就看到了一个人坐在她面前。
本能的,她猛地翻身坐起,正要尖叫什么时,却又蓦然呆住。
她看到了高飞,不是在梦中,活生生的高飞就在他面前,轻抚着她的脸颊,动作从没有过的温柔。
“高,高飞?”
秦城城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,嗓子发堵,含糊不清。
“是,我是高飞。”
高飞松了口气,拿起案几上的杯子走到饮水机前,接了一杯开水:“来,先喝口水。”
秦城城眼神茫然的接过水杯,再次问道:“你、你是高飞?”
高飞点头:“是,我是高飞,你先喝口水,清醒一下……”
他的话音未落,秦城城忽然猛地把杯子摔到了地上,把身子缩在了沙发内,哑声哭泣道:“我没有参与绑架沈银冰!高飞,你相信我,我真的没有,我不是坏人,我——”
秦城城都这样了,精神马上就要崩溃,高飞要是再对她有所怀疑的话,那他可以去死了。
“对不起,是我错怪了你,都是我不好。”
高飞坐在沙发上,把秦城城紧紧抱在了怀里,听她还一个劲的辩解着什么,心里疼的要命,低头就吻住了她的嘴巴。
长吻,长达几分钟的吻。
有人说,恋人在接吻时,能够让人感受到兴奋、幸福、安定和安全。
看来这句话很有道理,因为秦城城在被高飞吻住后,发抖的身子很快就平静了下来,心中的彷徨和恐慌,都被一种暖暖的安全感,慢慢驱除了出来,眼皮沉重的要命,只想认真的睡一觉。
一觉醒来后,天蓝,水绿,花更正红。
于是,在高飞慢慢抬起头时,秦城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,脸色平静。
其实有时候,男人要想跟女人道歉解释什么时,压根不需要太多的废话,也许只要一个长吻,一次身心彻底的交流,凡事就搞定了。
这种动作,就是最好的解释,简单,还有效。
最起码,精神几近崩溃的秦城城,就是这样认为的,所以她安心的睡了过去,哪怕她在睡眠中好像听到门开的声音,可她还是没有醒来。
潜意识中,她怕一旦醒来,这美好的一切就会不见。
不过无论一个人有多累,无论睡多久,她总有醒来的时侯。
秦城城醒来时,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,一束金色的夕阳躲过窗帘,温柔的照在她身上,带给了她从没有过的温暖,和宁静。
房间里静悄悄的,没有一丝声音,仿佛都能听到在光束里起舞的灰尘舞步声。
她身上盖着一条毛毯,案几上放着一杯清水,几张信纸,杯子旁边还有一个黑色的玉牌,很古朴大气的样子。
唯独没有人。
但秦城城知道高飞来过,现在只是走了。
愣愣望着光束中的灰尘,秦城城慢慢的坐了起来,看向了墙上的时钟,现在是下午五点半。
秦城城端起水杯,慢慢的喝了下去,冰凉的清水就像甘露那样,很甜。
拿起了那几张信纸,秦城城看到了一行行认真写,也比屎壳郎爬好看不了多少的字:城城,我走了,估计你得睡很久,我就不叫醒你了。
我必须得走,就像我在听说你去找苏青后,必须得赶来那样。
本来,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。
当然了,你也该知道我要跟你说什么,无非就是向你赔礼道歉,因为我误会了你,害得你受了这么多委屈,如果我晚来几天,说不定就得去精神病医院看你了。
现在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了,是别人在陷害你,让我错怪了你,可我没打算跟你道歉,因为一般来说,我跟女人道歉时只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没能让她获得满足……
说笑了,不过我的确没打算跟你道歉,用不着。
理由很简单,无论是我误会了你,还是你误会了我,我们都不需要跟对方道歉,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这样说,你都得必须接受。
相信你也从报纸上看到那些和我有关的消息了,我现在很忙,焦头烂额都无法来形容,所以我没时间来陪你。
不过,我总有一天会查出是谁在陷害你,但我不会杀了那个人,会让他或者她变成神经病,尝尝你此前的滋味。
为了不再让人打你的主意,不再让我牵挂你的安全,所以我想送你去个地方修养一段时间。
那个地方你去过,但你现在可能记不清了,那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下的地下楼兰。
桌子上的那块玉牌,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飞龙令,你拿着它去朝山街88号,找个姓刘的老头,把玉牌交给他,什么也不要说,他就会为你安排一切的。
楼兰虽然在地下,可那儿却是世间最好的疗养基地,你可以坐在黑色的山坡上,看远处的森林,也可以看那座雄伟的黑色城池,还能在长街上漫步,从那些小贩手里买一种叫‘银冰’的玉石。
嘿,当然了,我更希望你去了那边后,会去森林边上找一个叫水儿的女孩子。
水儿有个女儿,小女儿的名字叫做高小鹿,那是我亲闺女,你要是喜欢她的话呢,就把她当做你个闺女吧。
如果实在喜欢的要命,那你就亲自生一个。
多年没写字了,好像屎壳郎爬,就写到这儿吧。
哦,对了,最后跟你说,假如你不愿意去那边的话,也随你,只要把玉牌交给老刘就好了。
天不早了,太阳已经快到脑袋上了,我得趁着广大师生们去吃午饭时走了,免得让人看到我从你家里出来,会误以为咱们是奸夫银妇。
那可是我最希望看到的。
高飞。
高飞屎壳郎爬的这些字,就像一泓清泉吸引着秦城城读了一遍又一遍,接连读了三遍后,她才拿过玉牌,连同这几张纸都紧紧抱在怀里,呜咽出声,双肩不住的抖动。
也就是从这天开始,师范大学的秦副校长秦城城再次失踪了,再也没有音讯传来。
直到很多年后的一个暑假,师范大学的教职工组织了一次旅游活动,去楼兰遗址旅游时,竟然在沙漠上的海市蜃楼里看到了她。
海市蜃楼中的秦城城,穿着一身古代的衣服,一头青丝扎成了无数小辫,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儿,在草地上欢快的轻笑着,扬起了皮鞭。
相比起大家多年前都认识的秦副校长来说,这个秦城城更加的年轻漂亮,也富有朝气。
在秦城城的身边,还有一匹小枣红马,上面坐着个小女孩,也穿着同样的服饰,扎着小辫子。
小女孩的样子像极了秦城城。
那些看到这些的职工敢发誓,失踪多年的秦副校长,肯定穿越回了古代,说不定就是汉唐时期,成了皇家的一个公主,远嫁西域。
要不然她不会一副匈奴贵妇的打扮,很可能是历史上最知名的王昭君。
(写完秦城城这一段后,兄弟心里有了种轻松的解脱感,觉得这才是城城的最佳归宿。
在穆天涯,颜红相继死去后,有很多读者都骂兄弟,说兄弟既然把她们写死了,那么就不该让她们出现。
对此,兄弟很理解,因为我在看别人写得书时,看到男主的女人被干掉,心里也是不爽的。
不过本书设定的情节就是这样,因为无论是穆天涯,还是颜红,她们在出场时就肩负了遗憾的使命。
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缺陷,才是最合理存在的,就像唐太宗在贞观之治年间,国富民强,却担心过于完美会遭天谴,就故意把用的御碗敲个豁子。
那么牛叉的君王,都信奉这个道理了,兄弟一介写手没理由不这样做,尽管本书距离完美还很遥远。
但最起码,秦城城的结果是很很完美的。)
——
夕阳照在贺明珠的身上,为她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,好像软化了她平时冷冰冰的模样,看起来好像多了几分人滋味。
从早上开始,她就坐在别墅院子里那把藤椅上,一动不动的望着远山,很少动一下,仿佛在参悟某个大道理。
很多身穿西装革履的人,脚步匆匆的在她身边出入,没有谁去看她,就像她也无视这些人那样。
正式接管天涯集团后,廖水粉没有去厂区办公,而是选择了南部山区的第十六号别墅。
根据中介公司介绍,这栋别墅原先是北山集团董事长苏北山的家,后来他神秘失踪,他女儿沈银冰可能是怕睹物思人吧,就搬出了别墅,挂牌出售了。
对别墅和周围的环境,廖水粉很满意,决定把这儿当做她在冀南的指挥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