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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 十字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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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临行之际,朱子旭突然想到这是自己到这个世界来以后第一次出远门。【愛↑去△小↓說△網w  qu 】

    第一次出门,是不是得慎重点,讨个好彩头?

    嗯!有理!

    朱子旭再一看自己身上穿着的黑色公服,决定先去买一套少侠时装。

    买什么颜色的呢?

    突然想起了《侠客行》一诗中侠客的经典形象——着白衣、挎宝剑、坐银鞍、骑白马。

    要是自己也这样……

    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朱子旭一脸坏笑的跑到成衣铺,准备买一件白色的少侠装。

    出人意料的是白色的竟然断货了,店里只有黑色与蓝色的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立志做大侠的人,朱子旭果断的选择了蓝色。

    白衣没有,白马总得有吧!

    结果,跑到马市上一问。别说白马了,连纯色马都没有,只有一些杂色马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少侠,第一次出门总不能骑一匹杂色马吧!也太掉逼格了。那要让人看到了,说不定会成为自己一生中的污点。与其那样,反正自己轻功好,衡阳也不远,还不如自己走着去呢!这样还能落下艰苦朴素的好名声。

    就这样,朱子旭身着蓝衣,背着一个包袱就出了镇子。

    一路上游山玩水自不必说。

    三天后,朱子旭沿着大路,到了一个山岭上。

    七月的天气,一个字‘热’!

    赶了一天的路,路上喝的水,全变成汗出去了。

    朱子旭便想着看看山下有没有什么人家,好讨碗水喝。

    站在山岭上向下眺望,见山坡下有几间草房,在靠近小溪的柳树上高高挑着一个酒帘。想必应是一家酒家。

    见有酒家,正觉得嗓子眼冒火的朱子旭急忙向山下赶去。

    路上碰到一个樵夫挑着一担柴过去。

    朱子旭急忙上前,施礼问道,“这位大哥,请问这里是什么地界?”

    那樵夫也不停留,只是高声回道,“这岭叫做樟树岭。岭前面的大树林边就是新出来的十字坡。”

    朱子旭一听十字坡,心中就是一惊。不由得低头沉思了起来。

    十字坡这名字好耳熟!不就是那个武松遇张青的地方?那可不是个好所在。

    不过它是在孟州道吧?孟州道不是在焦作吗?怎么跑到衡阳来了?难道是同名不同地?再问问吧!

    可朱子旭一抬头,却见樵夫已然走远,已是想问也问不成了。

    暗暗提高警惕,径直走到山坡边,向那边望去。

    首先引入眼帘的是一株大树,很粗,估计六七个人围起来都抱不住,上面都是枯藤缠着。

    刚绕过大树,就望见一家酒店。

    酒店里,有一个妇人正坐在窗前向外张望。

    透过窗子可以看到,她穿着绿纱衫儿,头上带着许多金子打造的钗簪与耳环,鬓角边还插着些不知从哪里摘来的野花。【愛↑去△小↓說△網w  qu 】

    金钗金环是为俗;头戴野花是为浪。

    又俗又浪,莫不是真的孙二娘?

    见朱子旭来到门前,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,高声招呼,“客官,里面请!店里有好酒、好肉。若要吃食,馒头个个又大又圆!”

    再一看那妇人,脸上抹着很浓的胭脂水粉;胸前的衣服敞开着,露出带一色金钮的桃红纱抹胸;下面系一条鲜红色的生绢裙。

    这人绝对不是什么正经女子!一般女子哪有把贴身内衣露出来的?

    就算在前世那么开放的年代,也没见哪个女子如此打扮!

    朱子旭心中越发可疑,但面上仍不露声色。笑笑,进入店中。

    店里摆的都是柏木做的桌凳。

    朱子旭自顾自找了一副坐下,先把背的包裹放在桌子上,再抬头看向那妇人。

    那妇人笑容可掬的说道:“客官,您要点什么?”

    朱子旭迟疑了一下,笑着说道:“你这都有些什么?”

    “有酒有肉有馒头。”

    “来坛酒,两斤肉,十个馒头!”朱子旭盘算了一下,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咧!”

    那妇人嘻嘻地笑着走入里面,过了大概半盏茶的功夫,就把朱子旭要的东西都端了上来。

    朱子旭虽说又渴又饿,但也不敢随意乱吃。

    先是试探着问了一句,“敢问店家尊姓大名呀!”

    那妇人笑嘻嘻的回道,“奴家姓孙,家中排行老二,大家都叫我孙二娘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朱子旭一时间呆住了。

    人的名,树的影!十字坡孙二娘,做人肉包子的!哪个不知,哪个不晓?

    看着眼前的包子,朱子旭有些直犯恶心,急忙转头看向别处。

    “这店里倒也别致!”为了掩饰,朱子旭假装赞了一声。

    回头倒酒,定睛细看。

    酒是浑的!

    娘的!小爷我还没怎么着呢!就敢拿蒙汗药来害我!

    说不得今天倒要学学武松,戏戏你这骚二娘了!

    朱子旭取一个馒头,拍开看了看,一脸疑惑的叫道,“店家,你这馒头是人肉的,还是狗肉的?”

    孙二娘脸色不变,只是嘻嘻笑道,“客官,休要取笑。这清平世界,郎朗乾坤。哪里有人肉的馒头,狗肉的滋味?我家的馒头自祖辈开始就都是黄牛的。”

    朱子旭摇摇头,笑道,“我走江湖时,多听得人说道:樟树岭上十字坡,客人谁敢那里过?肥的切做馒头馅,瘦的却把去填河!”

    孙二娘也摇摇头,笑道,“客官,这话你是从哪儿听来的?我们搬过来总共还不到半年,怎么可能传出这样的话?肯定是你自己现编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说说这几根毛发是怎么回事?如果包子不是人肉、狗肉的,那这毛定是店家你身上的。可这毛看着不像是店家你头上的呀。奇了怪了!敢问店家,这是你身上哪儿的毛呢?”朱子旭指着馒头馅,装做好奇的样子问道。

    孙二娘没有言语。好奸猾的小子,竟敢调戏老娘!活该被切!

    看了一眼,脸色微红。不过这小子长得可真俊呀!

    见状,朱子旭又问道,“娘子,怎么没有见到你家相公?”

    孙二娘似有些娇羞,“他到外面做客去了,到现在还没回来。”

    朱子旭见状,突觉得有些不对。

    被人调笑之后,不是应该面露不悦吗?她怎么变得一脸娇羞起来?她不会看上我了吧?

    又试探着问了一句,“那他不在的时候,你独自一个人,不觉得冷落吗?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孙二娘脸色更是红了。

    心中暗道,这人是怎么回事?怎么老来戏弄自己?难道是看上自己了?要真是这样,我是从呢,还是不从呢?一时心里有点纠结。

    可转念一想。看他那年纪,不会是个雏儿吧!这俊俏样,要真是未沾雨露就去了,那是不是太暴殄天物了?反正迷药已经下了,要不我就大发慈悲,先与他做一次露水夫妻,再送他上路?人一死,什么事就一了百了了,想必当家的也不会在意吧!

    ps:水浒传中的馒头是带馅的,类似于今天的包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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