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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、人言可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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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十九名通过太子曹丕的举荐,得以在河南为官,插手军粮物资运输工作,并最终因此而丢了姓名的小吏,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型。

    其一,乃自诸郎中选拔,基本上都是吏部尚书陈群向曹丕推荐的。此等皆为世家子弟,陈群久闻其名,又受彼等家族托付,于是荐于曹丕,曹丕再行文光禄勋,使这些人赴吏部待选——当然啦,本来就是陈群的主意,自然一选即过。

    其二,本身就是曹丕的党羽,或为昔日王府内宾客、王府外友朋,或为今日太子属吏之亲眷,也是递个条子过去,陈群通过,就赴河南各县上任了。

    第三个类型相对特殊,无论曹丕还是陈群都不够了解,完全是别人托关系托到了太子身边人,曹丕再通过陈群任用——比方说那位马齐马伯庸。此群体人数最少,目前就发现三位,分别通过太子侧妃柴氏、正妃甄氏之兄甄尧和曹丕庶弟曹徽的关系,跟曹丕打了招呼。罪魁祸首的马齐,就是走了柴氏娘家人的门路,献上金珠,才得以选官畿内。

    科举制度只是打开了入仕的大门,正经官员的升迁黜陟,则与科举无关;相对完善的官僚体系倒是通过吏部,把任免之权抓到了自己手中。但这并不是说举荐就完全无效了,高官贵戚插手官吏任免的事情也屡见不鲜,但只要限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,谁都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。所以曹丕向陈群举荐官员。还真不能说他犯了什么过错。

    荐人不当。才是他最大的罪过。而用人不当。就要归咎于陈长文了。

    凡公卿皆可向吏部递条子,说某人某人不错,请你们多关照一下,给他一个好位置。限定仅仅在于:一,此人必须已有相应的任官资格,不可超级提拔;二,品秩不可过高。比方说,若将来桓范自科举入仕。得授四百、六百石的小吏,是勋就可以向陈群打招呼了,此为我门下客,素有才学,当给予朝中或者畿内的好职。

    而倘若所荐之人品秩太高,吏部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,便可直接打了回票。其实就连皇帝,若欲用之人资历不足,又想吏部超擢——哪怕只拔一级——超过了八百石墨绶长吏,吏部都是可以加以驳回的。当然啦。仅仅制度如此,但制度终究是由人来执行的。尤其还存在着一个理论上拥有无限权柄的皇帝,即以曹操的威势,再加陈群的谨慎,想做得更过份,那都有可能通过。

    只是其后就可能是御史上奏、公卿谏阻,同时纷纷弹劾通过这一任命的吏部诸官……

    而曹丕就正好踩在了这条红线的后面,并不敢越雷池一步,他所推荐的最高也不过六百石县丞,而且资历足够,只是要在具体任官位置上请陈群加以照顾而已——同样的六百石,在中央为官和在地方为官,在畿内为官和在偏远郡县为官,含金量都要天差地远。

    曹丕是想要借此培植自己的党羽,陈群本是曹丕一党,对此心知肚明,只要别太过份,也自然开放绿灯。只是原意是想他们通过难得的军输工作博取功劳,谁想投资越大,风险也越大,最终大多栽在了这件事上……

    尤其马齐乃因贿而得官,问题就更加严重,所以曹操直接命令曹丕休弃柴氏,将之逐出宫去。甄尧和曹徽的罪过就没有那么大,所举荐的都是亲朋,貌似查不出什么利益往来,而且那俩虽然同样丢了性命,终究不是主犯。据说甄尧被其妹甄氏领着,直接跑曹操面前去磕头请罪,并且表示愿意削去自己的爵位,曹操也便不为己甚,训斥甄尧一顿,降等了事——由亭伯而降亭子。

    至于曹徽,年纪还小,就当他不懂事,曹操下令他跟兄长曹丕一般禁足,一年内不得外出,且削曹徽并其母宋夫人俸禄之半。

    本来对于这些荐人的处罚就已经够严厉了,而对于出问题的人本身,更是毫不容情,正如廉昭所说,是“枉法非刑”。即便主犯马伯庸,偷盗军粮之罪合当受戮,也未必到得了弃市的程度,不必显戮,隐杀可也。所谓的“庾死”,若在诏狱之中,其实大多是秘密绞杀——那可是天子过问之案唉,谁敢让囚犯莫名其妙地就挂掉?

    马伯庸论罪尚且如此,那么从犯们更没有弃市的理由了,真要按照刑律判罚,就算再重也不过远流而已。可是曹操就是这么不讲理,指使有司取了这些人性命,并且还陈尸西市,以向全天下人展示朝廷的威严。

    对于这一点,桓范判断的一点儿都没有错,曹操是因为西征未竟全功,所以诿过于这些低级官吏。而且另一方面,本来打算秋季兴师,一举而灭掉刘备的,即便刘备抢先发兵关中,进而安然撤退,曹操也想赌一把,兵临汉中,去杀对方一个防备不及。结果就因为粮草出了问题,被迫退返洛阳,曹操是越想越光火,而且越想,就越觉得若没有这一出,自己很有可能就已经把蜀中给拿下来啦。

    所以他才对这些涉案官员零容忍,对于举荐这些官员的贵戚同样不留情面。汉代已有举主连坐之罪了,但因应具体情况,论罪与否,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。比方说我当郡守的时候,举荐了一名属吏,然后事隔二十年,我已经是朝廷三公啦,昔日所举属吏牧守郡县,然后犯罪了……难道这也要我连坐不成吗?那谁还敢举荐官员了?再如《三国志》上记载:“太祖以(荀)彧为知人,诸所进达皆称职,唯严象为扬州,韦康为凉州,后败亡。”曹操也并没有因此而责怪荀文若。

    尤其魏朝不再实行完全的察举制度了,即便举人,也必须先经过吏部遴选,具体分配也得看吏部安排,所以大可把责任推卸到吏部身上:不是我所举非人啊,是你们用非得所,那怪得谁来?曹丕给陈群批条子,其实真正能够牵累到他的,就只有一个马伯庸,一则此人主动犯下重罪,也非疏忽,也非渎职,二则他跟曹丕无旧,乃贿赂得官。只是马伯庸罪过再大,也不过六百石小吏而已,因小吏之罪而责太子,这就相当不近人情啦。

    根据桓范的分析,正是因为马伯庸犯罪使得曹操西征未竟全功,所以老头子气得半死,而偏偏那家伙又在事发后上吊自杀了,无可显戮,故此才把邪气都撒在了曹丕头上。而且他问是勋:“天子之观太子,若何?”皇帝真的很宝爱这位太子吗?貌似不大象啊……

    英雄父亲总是容易对儿子求全责备,尤其儿子足够多的话,往往会觉得哪个都不成器,很难真正说到“满意”二字。是勋前一世读史,就觉得曹操并不喜欢曹丕,为什么呢?当曹昂战死,丁夫人离异、卞夫人总摄内事后,曹丕就是真真正正、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啦,以他为嗣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根本不需要过脑子。再说这儿子就才能、秉赋上也挺不错啊,要文有文,要武有武,就算比不上老子,总比别人家儿子强。可是偏偏曹操拖了好多年,明明211年就已经任命曹丕做五官中郎将,为宰相之副了,212年曹操得爵魏公,建立魏国,216年进位魏王,偏偏217年才正式立曹丕为魏王世子——当然具体的年份是勋并记不清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曹操并不认为曹丕是最合适的继承人,要一直等到他寄予厚望的曹植原形毕露,感觉实在不靠谱,被迫放弃,才终于允许曹丕上位。究其根由,或许只是简单的父子二人相性不合吧。

    当然,或许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性,即曹操注意到曹丕身边围绕着太多世家大族,生怕威胁到自家政权和寒门军功贵族的利益,才一直犹豫要不要放弃曹丕。当然啦,此乃以后事倒推前者也,身在局中,曹操有没有那么明确的阶层觉悟,还在未知之数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操貌似就不大喜欢曹丕,这条时间线上那就更加糟糕:一是曹昂尚在,二是曹植的不靠谱尚未完全暴露,三是……还有一个曹冲哪!在原本历史上,曹冲夭折后,曹丕去劝慰曹操,曹操就明确说了:“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”后来曹丕自己也说:“若使仓舒在,我亦无天下。”在这条时间线上,曹冲得以安然成年,且他虽然曾经设谋陷害曹昂,曹操也并无严责,只是与诸王一般,把他赶去封地而已——可见宠信并未完全衰退。

    所以曹丕这个太子之位得来侥幸,根基并不牢固,这也正是他急着要培植党羽的缘由所在——只可惜把事情彻底给搞砸了。

    当然这一切,都不必要向桓范透露,是勋只是说:“诸王并得圣宠,故群臣谏使之国也。”

    桓元则点点头,压低声音对是勋说,我总觉得此事有一幕后黑手,想要借机打击太子的威信,败坏太子在皇帝心目中的印象。大胆揣测,必诸王之一也——大致可以排除掉曹昂,其他三个却都跑不了。但是仅仅靠这件事,并不足以扳倒太子,等到事态平息以后,时间也能洗掉太子身上各种污点。所以对方一定还有后手,将在短时间内陆续发动——除非这幕后黑手是任城王曹彰,死人当然做不出什么事来啦。

    只是——“民间皆传,任城王乃为毒杀,有诸?”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