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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22章 一起上晚自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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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扬很清楚自己立身的根本是什么。

    写小说!

    陆扬很清楚,如果自己为了泡妞而荒废了自己的小说事业,那么,就算自己一时能和曹雪走到一起,也无法和曹雪永远在一起,早晚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抛弃,就像重生前那次被冯婷婷抛弃一样。

    前文说过,陆扬已经不会再拿自己的心去交换爱情。

    事实上,陆扬最近这段日子,追求曹雪,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了她,他只知道偌大一个校园里,到目前为止,只有曹雪让他生出了想要追求的心思。

    至于是不是爱情,陆扬不在乎,也不想去想。

    有过四次失败的感情经历,陆扬已经不追逐天长地久,能拥有一时是一时,喜欢的时候,就去追求,没必要想太远。

    只要让自己的写作一直进步就好。

    陆扬心里是这么想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就像今天晚上,他想去学校和曹雪一起上晚自习,但在去之前,他要自己必须先写好今天的章节,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追求女生,而放慢自己的写作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当一支香烟点燃含在嘴里,吸着熟悉的烟味,陆扬浮躁的心,慢慢沉静下来,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渐渐消失,慢慢只剩下淡漠,香烟的烟雾中,陆扬的双眼习惯性地微微眯着,隔着缭绕的烟雾,眯着眼睛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空白文档,心里慢慢开始构思这个章节的内容,直到对将要写作的章节了然于胸,陆扬才动起双手,眼睛望着屏幕,双手仿佛随意一般地不停敲击在键盘上。

    空白的文档上,一行行的黑色文字跃然而出。

    时间在流逝,文档上的文字则在一行行地增加。

    一个多小时后,当陆扬把心中构思好的情节都写出来的时候,文档下方显示的文字,已经有3329个字,正好一个章节。

    见写好了今天的第二章,陆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,露出一点笑容。

    写小说,无论重生前,还是重生后,对陆扬来说,都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。

    每次写完一个章节,他心里都会感到很愉悦,陆扬很喜欢这种感觉,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并且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成果,相信,任谁都会喜欢的吧?

    陆扬把写好的章节保存好,然后习惯性地登陆作者后台,看了一眼《末日废土》的收藏数。

    ——已经18个了。

    打开《末日废土》的书页,满意地看到点击数升到了177,推荐票涨到31张,书评区又多了几个书评,有几个是读者写的,有三个是其它新人作者的广告帖。

    陆扬见三个广告帖只占自己书评区的一点点地方,也就随它去了,对于普通的新人作者,陆扬心里还是挺同情的。

    都不容易,他们打广告就随他们吧!只要不太过份,把自己的书评区完全变成他们的广告区就好了。

    又上传了一章上去,陆扬才微笑着关闭电脑,去洗漱间,用温水洗了个脸,换上干净鞋子,带着一本中国古代史和铅笔,就去学校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经过学府路那些饭店的时候,沿街那些饭店里飘散出来的饭菜香气,让陆扬想起自己晚饭还没有吃。

    于是,就进了一家重生前来过几次的小饭店,点了一菜一汤,解决了一下肚子问题。

    等陆扬从饭店出来的时候,外面天已经黑了,学府路的两边路灯都亮着,沿路的店家也都灯火通明,五颜六色的广告牌闪烁着缤纷的光彩。

    这样的夜景,让陆扬的心情好了不少。

    也许是职业的原因,相比于白天,陆扬更喜欢晚上,尤其喜欢夜晚万家灯火的景色,陆扬总觉得夜景比白天漂亮,夜晚的空气也比白天的舒服。

    怀着不错的心情,陆扬夹着书本来到学校3号教学楼外,经过一个个教室的窗户,陆扬的目光透过窗户玻璃望进去,寻找曹雪的身影。

    不多时,陆扬就在其中一间教室里看见曹雪看书的身影。

    今晚曹雪穿了一袭黑色连衣裙,脚上的凉鞋居然也是黑色。

    看来曹雪不仅喜欢白色,黑色也很喜欢。

    黑色的连衣裙,反而衬得她白皙的肌肤欺霜赛雪。

    古人常说:灯下看美人,越看越美。

    此时,陆扬站在窗外,望着教室里灯光下一袭黑裙的曹雪,便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意。

    教室里的灯光照在她白皙光洁的脸蛋上,仿佛散发着一圈蒙蒙的白光,让陆扬心生纯洁无暇之感。

    陆扬微微一笑,从教室后门放轻脚步走了进去,轻轻走到曹雪身后不远的地方坐下,并没有过去打扰曹雪看书。

    陆扬看得出来,曹雪此时看书看得很入神,那专注的模样让陆扬不忍打扰,也不想打扰。

    能在她身旁不远的地方陪她一起看书,陆扬觉得就很好了,等她从书里的世界退出的时候,看见他就在她身旁不远,想必也会让她感到甜蜜。

    如果能达到这种效果,陆扬觉得就够了。

    想要拿下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孩,攻心为上。

    心里有了这样的想法,陆扬就放轻动作,翻开自己带来的书本,握着铅笔,安安静静看起书来。

    虽然陆扬重生后,也没打算以后要靠自己所学专业找工作混饭吃,但历史书,陆扬还是觉得多看看肯定会有好处。

    俗话说:读史使人明志。

    曾经有篇古文,这样说看史书的好处,陆扬记得那段话是这样写的:以铜为镜、可以正衣冠;以史为镜,可以知兴替;以人为镜,可以明是非。

    多看史书,可以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,和做事的方法。

    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,王朝更替,不知凡几。

    五千年的历史中,名人辈出。

    有人成功,有人失败。

    每一个或成功或失败的古人,对现在的人来说,都是一本书。

    看懂一个古人的成功失败,自己自然会领悟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,很多人不读史书,结果自然在自己的人生中,犯下许多古人曾经犯过的错误,而这些错误,如果你已经从古书上看到过,或许都是可以避免的。

    宝藏就在书中,大部分人却根本没有想过去翻阅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。

    陆扬翻开书后,便渐渐的看了进去。

    是从夏朝开始看的。

    夏朝,中国最早的封建王朝。

    因为距离现在太过久远,留下的文字记载已经很少,所以记载得并不详细,但还是足够陆扬看上一晚上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陆扬看入了迷,所以渐渐忘了关注曹雪。

    等深夜十一点半之后,曹雪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,他都没有发觉,当时,曹雪捧着书本等物起身离开的时候,无意间回头,突然看见陆扬就坐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看书的时候,曹雪的反应,确实如陆扬之前所料,很意外。

    然后,心里也确实有一点点被打动的感觉。

    美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。

    可惜,当时陆扬还沉迷在书中的世界,并没有看见曹雪脸上的笑容。

    就像陆扬来的时候,不忍心打扰曹雪看书一样,曹雪看见陆扬的时候,本来是想打个招呼的,但见他明显看书看入迷的样子,心里便也生出不忍打扰的心思,微微笑了笑,就轻手轻脚的走了。

    等半个小时后,学校提醒学生休息的铃声响起来,陆扬惊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看不见曹雪的身影了。

    当时陆扬就是一愣,然后脸上露出无奈的苦笑。

    等了一个晚上,居然不知道曹雪是什么时候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