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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章 番外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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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喜欢上一个人,究竟能持续多久,蒋钊心里也没有答案,尽管这个问题他已问过自己不下一百次。

    他喜欢沈寰,大约是从渭水河畔那一回相遇开始。想想也觉得可笑,深夜月色下见着她,脸上的粉已糊掉一多半,打眼瞧上去诡异难言,完全说不上好看。只是一双眼睛,光华四射,又沉静如山,那么定定的看着他,让他莫名想起那两句古老的诗,蒲草韧如丝,磐石无转移。

    当然,后来她露了真容,确实令人惊艳,她的美貌有目共睹,称之为绝色也不为过,而且在美丽之外,还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英气与豪迈。

    只是这些,都不如她的眸光吸引人。

    他有时候也禁不住自省和自嘲,其实他的症结还是源于童年阴影在作祟,他不相信女人,也不相信爱情。母亲究竟有没有爱过父亲,他不清楚,至少父亲猝然离世,母亲并没有太多痛苦伤感,她所有的哀戚和眼泪,不过只是因为觉得失去了靠山。她恐慌,所以迅速的给自己找到了下一个依靠,然后毅然决然,抛下他这个拖油瓶,也彻底抛下了和父亲近十年的情感。

    女人生得美,果然有用!他冷笑着想,而美的女人大多靠不住,她们太爱自己,清楚知道自己的价值。美貌是她们用来取悦男人的工具,相应的也要换取到不菲的回报。倘若不能有所得,那么斩钉截铁的离开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。

    沈寰的眼睛,却让他在彼时彼刻,忽然看到了一线希望。坚如磐石,有这样眼神的女人,心志是强韧的,被这样的目光注视,被这样的人爱上,也许会真的衍生出一生一世。

    不过很可惜,他虽猜中了结局,但还是猜错了对象。她的确固执顽强的在爱一个人,中间的过程他参与了,见识了,也动容了,甚至于不得不承认,他很羡慕顾承,也钦佩顾承身上那些他不具备的美好品行。

    他们夫妇都是奋不顾身,对彼此毫无保留的人。这是他和沈寰、顾承之间最大的差异,他做不到。如果说良心话,他这辈子最爱的人,也许真的只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那么就该守着自己,这样过下去。然而大哥大嫂并不这么认为,他们看不下去他这样孤身一人,几番敦促,时不时旁敲侧击,令他不胜其烦,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白音实在是个外表和内心都很欠儿蹬的人,这词儿还是他来到关外和当地人学会的,意思大概就是热情过度罢,闲来无事总好给人保媒拉纤,天长日久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幸亏她不常下白鹿山,认得的人有限,饶是如此,他也还是受不了隔三差五的看见大姑娘往他家院子里钻。于是干脆放逐自己,太易阁并非坐吃山空,五六年下来,已把白山黑水间大部分药草、马匹、貂绒生意垄断,还有山下的田产,并沈阳卫等几处大地方的当铺、药铺买卖。他也算是东家之一,忙活生意天经地义,下山各处打点,巡视铺子,交际应酬,总之能躲开家里的纠缠,他就觉得一身轻松。

    日子恍恍惚惚,在角逐利益和觥筹交错间划过,很多时候宿醉后醒来,望着干净清冷的客栈房间,他都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,忘记身在何处,这样的感觉不好。他怕再这么下去,他连自己是谁都快要忘却。终于在一个黯淡的黄昏,他下了决心,回去亲人身边,过热闹的,哪怕近乎于聒噪的生活。

    他给孩子们带了关内的吃食和新鲜玩意儿,甚至时新的话本子、小器物。一面看着他们欢天喜地的模样,一面在内心感慨,似乎只是一晃神的功夫,这群小不点就已然长大了。

    岁月无声,仿佛从指尖倏然溜走,爬上他的眼角眉梢,留下些许沧桑的印记。这辈子算不算蹉跎?他不知道。看着顾承牵起沈寰的手,并肩站在远处,他知道此时此刻,心里没有酸楚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,也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日子不会一成不变的安逸,不久听闻黑山逍遥寨的人劫走了太易阁贩往关内的一批货,他按下一脑门子怒火的沈寰,自己带上一队人,直奔逍遥寨谈判去了。

    关外民风彪悍,连女子都有着不同于关内爽朗气魄。逍遥寨的大当家是个二十出头的女人。女承父业,凭借一身功夫和凌厉手段在莽莽黑山占据一席之地。

    那女人有颇具风情的名字,玉雏儿。还有比名字更风情万种的身条和面孔,细细的眉眼微微上挑,看人的时候总含着三分笑,笑里藏着媚,也藏着赤/裸/裸的挑弄。

    是个擅风情秉月貌的积年老手,只是有些对不上名字里那个雏儿字。

    见了蒋钊,她立马声气娇软成一池春水,好像什么事儿都是可以商量的,开出的条件变得不再苛刻。

    “有钱大家一起赚,太易阁这些年风头太劲,几乎霸揽了白山黑水所有大宗买卖,逍遥寨不过是想和大东家合作,搭个顺风车。我们人马不算多,但可以保证有力出力,不过是一直在等,等你们太易阁一声招呼罢了。”

    不打不相识,双方各让一步。买卖谈拢,便可以进一步勾兑情谊。

    她设宴,只邀请他一个人。盛夏清凉夜,山间林泉清澈,月色柔和朦胧。照在她弯弯的双眉上,笼起一层迷离清浅的嗔怨。

    “我见过你的。”她目光幽幽,浅笑低语,“在我梦里。我以为那不过是个梦,谁成想世间却真有这个人,有缘入梦,有缘相见,或许这就是冥冥中的天意。我知道你未必信我说的,可你摸摸我的心,就知道一字一句,所言不虚。”

    软绵绵的指头搭上他的手背,轻轻拽起来,按在那更为软绵的胸脯上。

    “你摸它,它跳得多活泼,因为见了你,它才忽然有了劲头。我以为这辈子,眼睛里只能瞧见粗鄙野蛮的汉子,天可怜见,还是让我遇上了你,你说,这算不算是老天爷赏赐给咱们的姻缘。”

    扯得有点远,他衔着笑,不作一声。可下一句却让他微微耸眉,“我或许孟浪,但对你是真心实意。倘若你有家室,或是早有相好的,刚才的话就当我胡说。我没什么值当说嘴的好处,黑山逍遥寨你也未必瞧得上,可如果你喜欢,我也愿意拿它来换。女人再强再横,没个爷儿们撑着,终究还是没底气。男人和女人,单分开都是残缺,只有合在一起,才能完整圆满。”

    幽怨么?有那么一点。真诚呢?零星散落在言语间。蒋钊不是初次接触女人的毛头小伙,他将信将疑。片刻之后,她细润的颈子上泛起一片浅红,宛如处子般羞涩曼妙。

    她咬着唇,语气有赴沙场一般的决绝,“真心得试,你要是不讨厌我,就抱上我走罢。”

    他忽然脑中一片茫然,长久不能言语。横抱起她,墨黑浓郁的长发倾洒下来,牵牵绊绊,满眼都是。

    爱欲翻转,他如坠深渊,经历了一次棋逢对手的比试,周身上下业已涅槃重生。

    他在黑山住了下来,每日纵情床笫,享受之前三十年不曾享受的欢愉。分不清是情还是欲,也分不清是爱巢还是销金窟。都不重要了,他有权得到快乐,也有权享受活着的滋味儿。

    就这样过下去罢,女人的身体,也许真的是通往极乐世界唯一的路。他沉迷其中,转眼半年过去。蒋铎不止一次遣人来催促他,劝他及早结束荒唐生活,可以回家,也可以正式给那个女人一个说法。

    红烛摇曳,被翻红浪,望着玉雏儿痴缠的双眸,他好似望见了自己今生的归宿。

    他告诉她,有事要下山一趟,半天时间就会返回。她相信他,切切叮嘱他早些归来。临别一眼,她倚在门旁的样子,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。

    一缕阴霾掠过,他打马下山。绕到繁华市集,为她寻觅一根可以订情的发簪。她的头发像是上好的漆烟墨,足以绾住他的心。

    三个时辰之后,他回到山上,站在卧房门前,手里握着一支极为精巧的莲花簪。他笑了,知道递出它的一刻,他的人生将会被改变。

    正要推门的手,忽然停在半空。门内传出的声音,和昨夜的轻吟浅哼没有分别,区别只是换了一个男声,带着压抑的释放,如同一记重拳击落在他胸口。

    痛只有一瞬,稍纵即逝。他再度笑了出来,自己的感觉还算敏锐,她相送时的神情和母亲当年送别父亲时一模一样,原来如此,原来这半年的光阴,只是一场啼笑皆非的误会。

    不需要告别,他整装下山,没有回头。来时山花烂漫,去时大雪弥漫。隔着两个季节,倏忽大梦方觉。

    心情谈不上好,自然也谈不上有多坏。他只是策马缓缓而行,思忖着一个算不上新鲜的问题。

    这世间,究竟有没有一样东西能永恒不变?

    俯仰天地,他怆然无语。脑中灵光一现,记起了不久以前看到过的画面。

    沈寰和顾承,相视一笑,彼时于他而言,有无声处听惊雷的震颤。

    如果不能得到永恒,至少他可以驻足永恒畔观望。保留一点希冀,给人生增添几分等待的意义。

    <未完待续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