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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练功场上的是是非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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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走上这条路才知道它有多厉害,也才明白教习为什么说,不要经常去,偶尔走一走就可以了。因为实在太伤身体了。

    余宇在坚持!

    一连十天,中间只断过一天,那一天,他撑不住了。薛子陵每天必到,也每天必晕倒!

    这晚,余宇坐在自己房里,默想《场源本录》上关于修行的记载。他算计着,如果想在那条路上走下去,走的更远一些,更轻松一些,自己的境界肯定很重要。

    但修行的第一个境界是虚场境十重,自己现在算是第几重呢,还是根本连虚场境都没有进?余宇不知道,按照那本书上的记载,如果进入了虚场境,便可以隔空摄物。

    余宇心头默念,单手向前,感觉气海内一股热流慢慢的涌了出来,涌到了手上。余宇手掌上翻,力道对准面前不远处的一个脸盆,想用这股力道将脸盆举起。

    一股不知名的热浪从他的手掌向外溢出,缓缓向脸盆行去。

    但,很快,那股热浪便在中途消失不见,功败垂成!

    余宇叹口气,这已经是第一百多次实验了。余宇气的运起混元诀,一掌打了过去,脸盆砰的一声,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“奶奶的,还是我的混元诀有用!”余宇没好气道。

    虚场境十重第一重:念动!

    没到!

    试了很多次没有成功,余宇收拾一下,离开宿舍,提起长枪,直奔宿舍后面的练功场,这里是给修习武道的弟子们练功用的,非常大的一块场地。

    此时月亮已经悄悄爬上枝头,静静的打量着大地上的万物生灵,发出柔和而舒适的白光,余宇走在林间的路上,脚步轻盈,落地无声,一会儿便来到了那片开阔地。

    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练功的学生,都是新生。老生有他们自己的地方。

    余宇暗运混元诀,开始一招一式演练自己的枪法。此时他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枪法到底如何,混元诀的威力到底如何!

    每一招每一式都显得笨拙无比,没有凌厉的破空声,也没有尘土飞扬的大气势。稳稳的一枪刺出,就是一枪,没有花哨的点缀,也没有优美的舞姿,像是一个几岁的孩童一样,在那里耍着。

    演练时间不长,像每次一样,余宇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变化。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不停的抖动,所有的肌肉说不出是兴奋,还是紧张,在不停的相互摩擦着,就像是炒栗子一样,在不停的翻滚。全身上下被一层热气笼罩。手里的长枪似乎变的有千斤那么重,每刺出一枪,他都要付出极大的辛劳。

    脸上的汗水开始滴滴答答的往下淌,鼻洼鬓角开始出现豆大的水珠,那是热汗所致。

    八十一枪,这两年才能勉强演练一遍,最开始演练的时候,一枪都练不完整。单独看招式,平淡无奇,但一旦配合了混元诀,情况立刻发生变化。身体像是被什么东西挤压的快要变了形一样,到最后,内脏似乎都在承受极大的压力。

    收枪,运气,完成这套动作下来,余宇盘腿坐在草地上,让自己尽快平复下来!

    因为他听到有人在走向自己!

    是付凌华!

    借着月光看的清楚,付凌华此时穿的并不是学府的统一服饰,而是一身紧身装,上身穿青色小褂,下身是利落的白色长裤,绣着五彩的鲜花,胸部微挺,有些急促的上下起伏着,脚上穿的是一双白色长靴,手提宝剑,一股子女中豪杰的味道十分明显。

    余宇站起身,提着长枪静静的看着走向自己的付凌华!

    付凌华来到余宇近前站定身形,冲他微微一笑道“以前不知道你能修行,还以为你是乡下一个略通文墨,能舞舞刀枪的穷小子!”

    付凌华说的很直接!

    余宇一笑!

    “焱人以剑为尊,你为什么用枪?”付凌华问道。

    “如果我说有多么喜欢枪,多半不是真的,你可能也未必信。事实上也的确不是。我不像你们,有的选,我是没得选,在机缘巧合之下就学了枪,后来能选了,但我却不想改了,因为这杆枪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武道那么简单,而是保命!”余宇道。

    “剑,不能保命?”付凌华问道。

    余宇沉默了一会儿道“这事儿说到底还是看缘分,我还是觉得自己更适合练枪!”

    付凌华道“恕我冒昧,我看你练枪,招式好像并不怎么好看!”

    “我练的是杀人的枪法,不用多好看!”余宇道。

    “余公子,你指的是杀了司徒南吗?”不知道什么时候,钱素雅,李馨蕊,等一干女生来到了余宇近前。

    余宇一皱眉“你想说什么?”

    钱素瑶脸色有些冷“余公子虽然在望江楼挑了司徒南,但也不用一直拿这事说吧,要知道,学府里藏龙卧虎,有能力杀死司徒南的,可不止你一个!”

    “那便如何,这与我何干?”余宇道。

    “你?”钱素瑶一愣,她本是想借机羞辱余宇一番,没想到余宇对她的话题毫不在意。憋了一肚子的火,没处撒,不由得恼羞成怒起来,冷笑一声道“余公子好气度。但须知野鸡就是野鸡,永远都不可能飞上枝头变凤凰,你日日去小路的目的,莫非能瞒得过众人的眼睛?”

    “哦,你说说看!”余宇玩味的看着钱素瑶道。

    “哼”钱素瑶冷笑道“你不过是想借着和薛公子较量大出风头罢了,以为我们不知道。真是笨拙的伎俩。薛公子注定是要进凤麟阁的人,岂是一般人可比?”

    余宇笑了“钱素瑶,你是想让我退却,不再上那条小路是吗?”

    钱素瑶脸色陡变,心事被人拆穿,脸上显出几分不自然来,有些怨毒的看着余宇道“你退却,自然是知趣的表现,岂是我个人的意思?再说,你可能有场源,但我焱国有场源的人大有人在,进入凤麟阁的却寥寥无几,你以为凭你能进入凤麟阁,能和薛公子相比?”

    人越聚越多!

    石牧天从人群中走出两步道“余宇,你有场源,已经人尽皆知,你的目的也达到了。但可惜的是,我们却并不羡慕,你很失望吧?”

    “哈哈”余宇看看周围的人,再看看付凌华,李馨蕊,哈哈大笑道“恐怕你们都这么想吧?”

    李馨蕊,付凌华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,付凌华小声道“余公子退却,自然也是好事,毕竟薛公子乃当代人杰,不是你我可比,何苦这样为难自己呢?”

    “哼,他这是打肿脸充胖子,不知量力!”人群中不知是谁开口道。

    薛子陵不在,余宇估计此人可能在修炼,因为此人有场源也是肯定的了!

    余宇提了提长枪,脸色有些发白,不是因为这些人,而是自己刚才练枪的结果,这些天在小路上行走,让他心力交瘁,精神疲惫到了极点。没有人知道他每晚回去都会吐上一大口血,身子像是被抽干了一样虚空乏力。

    但他还是在咬着牙坚持着!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如果要和李家对抗,如果要给卧盘山那一千多条人命讨个公道,自己必须要承受今天的种种,必须要面对任何压力,哪怕是天大的压力,都在所不惜。

    是那些人粉碎了自己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,是他们打碎了自己美好的童年!这个看似繁华的圣城背后,看似昌盛的盛世背后,有多少人知道那些龌蹉不堪的事,有多少人知道那些最低阶层的人,他们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?

    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生存,他早就泯灭了自己对光明的向往,对大人物的信赖,他开始只认自己手中的长枪,开始只相信自己的手中的长枪,他不想在大仇还没有得报的时候就被人无声无息的杀死。

    所以,只能坚持!

    这些,不是他们能理解的。余宇也无心向他们解释什么!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是不是被我们说中了,觉得尴尬,这个掩饰可不怎么高明!”石牧天了冷笑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,余公子,你为什么不放弃呢,对你又不损失什么?”有女孩儿轻声说道。

    余宇环顾左右,眉头一挑,淡淡道“我为什么要放弃,我为什么要给薛子陵腾出一条路来?谁来告诉我?至于我自己,哼哼,我能否坚持下去,那是我的事,这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呢?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们坚信薛子陵一定能进入凤麟阁,那么为什么还要跟我说这些,到时候看我的笑话,不是更好吗?如果对他没有信心,那你们该去劝劝她,让他多努力,而不是来打击我,你们不觉得这种伎俩有些苍白可笑吗?难道你们这些人只知道让别人给你们让路,而不知道自己如何去开辟一条路来?”

    “余宇!”钱素瑶冷声道“你不要太狂妄了,你这么说,是在和我们所有人作对,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哈哈”余宇看着钱素瑶道“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,是你们所有人在和我作对。钱素瑶我不妨告诉你,我杀的人,远不止司徒南一个,曾经我一个人单枪匹马闯进山贼的老巢,绞杀两百余人,曾经我驰马千里,追击一个山贼的头目,当我追到他的时候,他已经累死了。我不足十岁便开始杀人,到现在,我的手上,已经死过不下两千余人了”

    说着,余宇眼一瞪,眉头一挑,脸色阴寒无比!

    “你,你要干什么?”钱素瑶等人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,付凌华也退了一步,吃惊的看着余宇。

    “余宇,你休要猖狂。我不信你敢在学府闹事!”石牧天大声道。但明显色厉内荏了。

    “哼哼”余宇提起长枪“我不会在学府杀人,但谁说我不敢在学府打人?记住我的话,如果有谁再敢寻衅,我下次将会直接用手中的长枪和你们讲道理。钱素瑶,我告诉你,我杀过的女山贼也不少,所以,你不要认为自己是女人,我就不会动你,如果这样想,你就太天真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