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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七章 植物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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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。

    西伯利亚的冷空气还没到达广厦这片欣欣向荣的土地,就被来自南太平洋的热风赶跑,扭头奔向了广袤的北疆。【 】

    在这里,春天总是提前到来,千树披绿,百花绽放,无论在都市还是郊野,处处都是万紫千红的颜色,处处都是让人流连忘返的景致。

    尤其是临近春节的这几天,喧闹的广厦一下子安静了下来,安静得只能听到花开的声音,安静得想要躺进自然的怀抱。

    尽管处处是被围起来的工地,但街道两旁的植被并没有受到影响,它们反而和着机器的旋律,竞相生长,以期待改革开放时代的检阅。

    “顺子,你载着我!”到了楼下,云梅指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,笑着对富顺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都不怎么会!”富顺尴尬地看着云梅,东边的一缕阳光照在她的脸上,“紫罗兰”上又绽放出一朵红玫瑰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!”云梅一边打开车锁,一边向富顺招手,“这几天路上又没有车,这里去植物园不远,来吧……”云梅把车推倒富顺跟前,取下她刚刚跨在富顺右肩的背包。

    富顺踌躇不安地扶着自行车,尽管他在海西就学会了踩单车,曾经也在云梅单车的后座坐过一回,但自己第一次载人,并且是领导的千金,从市区到郊外十来公里,他还真有些担心。

    “我先骑一圈试试……”富顺跨上去,踩着脚蹬就往前走,左右摇摆了几下,走了十来米s曲线之后,终于找到了感觉,身后传来了云梅的掌声。

    车子停在云梅跟前,富顺的额头上冒着汗珠。【 】

    云梅拍拍富顺的肩膀,“可以呀,顺子,走!”

    她一跃跳到后座上。富顺踏在地上的双脚紧张得僵硬地撑住地面,双手紧握车把,生怕车子倒了。左脚一离地,右脚也跟着踏板移动。车轮在地面摩擦,单车迈动轻盈的步伐,清风吹拂在富顺的脸庞,歌声从后座传入耳畔——

    “……反反覆覆恍忽的梦

    多多少少忖测的情

    不相信好梦我却信爱情

    能点起我生命

    我愿你能和应

    明晨无梦也可情共永……”

    起初的歌词富顺并没有听懂,因为云梅是用粤语唱来的。没想到这首粤语歌曲又被她用普通话唱了一遍。清脆的嗓音饱含深情,让路旁的花花草草都微微点头,飞过头顶的小鸟也跟着伴奏。

    “唱得真好听!”富顺自言自语,声音小的只有自己可以听见。

    “嘿嘿,他们都这么说!”没想到那清风把他的赞美刮进了云梅的耳朵里。云梅笑着,突然搂住了富顺的腰,车子又拐起了s曲线。

    她意识到自己的右手可能影响了富顺,赶紧又将手拿开。“你是不是怕痒?”云梅问道。

    富顺只是点点头,也不管后边的人看没看到。加快步伐越过一个小坡,到了坡顶他也没有歇息。任自行车顺着下行线自由滑落,他期望通过这种方式,让凉风吹冷他滚烫的脸。

    云梅闭上眼睛,感受耳畔的风声,等到车子速度放缓,她才问道:“顺子,你会唱歌吗?”

    “不会!”富顺大声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肯定会,唱一个来听!”

    “真不会!”

    云梅又将手搭在富顺的腰上,“你唱不唱?”她故意挠了挠。

    这一次富顺真是被挠痒了,甚至笑出了声音。“我唱……唱,你别挠了,一会儿摔倒了!”

    “唱吧,我给你打拍子!”

    “我怕我唱的你听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你别忘了我是学什么的。哪有我听不懂的,快唱吧!”云梅的右手还在他腰上放着。

    富顺清了清嗓子,回忆着那大山里特有的旋律,尽管自己并不擅长山歌,但那万千曲子里头,他还真会那么一首扣人心弦的情歌——

    “高高山上(哟)一树(喔)槐(哟喂)。

    手把栏杆(噻)望郎来(哟喂),

    娘问女儿啊,你望啥子(哟喂)?

    (哎)我望槐花(噻)几时开(哟喂)……”

    在富顺唱的过程中,云梅一直认真地听着,那些来自大山的衬词,就像优美的小曲儿。这样淳朴的“哎”“噻”“哟喂”,一定有着更深层次的含义;那个羞涩伶俐、望着槐花的女子,一定在幸福地等着有情郎。

    到了后两句,云梅已经找到乐点,他跟着轻轻地哼唱,甚至帮着富顺找准了那跳跃性的旋律。

    云梅的手突然又松开,然后在富顺的眼前晃了一下,竖起赞赏的大拇指。“这是你家乡的歌吧?”

    “山歌,我唱得不好。你也会唱吗?”

    “刚刚不会,现在会了!”

    “我听到你唱呢,你声音真的好清脆,要是去我们老家,唱歌要迷倒好多男人了……”富顺说完,自己都被自己逗乐了,难倒自己也被迷住了么?

    “那当然……不对,在城里就迷不到是吧?”云梅在手又到了富顺腰上,并且狠狠地掐了一下。

    道路两旁越来越开阔,那些挺拔的高楼消失在了身后,一片蓝紫色的鼠尾草出现在眼前。那些惹眼的花儿,伴着风儿摇摆,和紫色的云梅一起歌唱……

    植物园很快就到了。凤凰湖畔新建的公园简直是这座城市的瑰宝,所有的喧嚣都在这里归于宁静,一切生命仿佛都回到了最原始的状态,静静地享受这温暖的阳光。

    富顺把车子寄存之后,云梅已经买好了门票,在大门口摆弄她的高级相机,“快过来,顺子,站到那里去,我给你拍照!”

    富顺三步并作两步,站到云梅指定的位置。

    照相,这对他来说是多么新奇的一件事。在老家,只有县城才会有照相馆。前两年开始,偶尔也会有一个照相的师傅牵着一匹白马,走到石桥的街头,但那都是富家子弟的专利,像他这样穷人家的孩子,最多也只能站在一旁看看。

    现在,那个小黑匣子就在他跟前;一会儿,他的影像就会被装进那个匣子里去;过不了多久,就将会冲洗出来。那样,他就可以把相片寄回杨家湾,如果有多余的,那就给江云的干爹、五龙的大哥他们也寄一份。

    “笑一笑嘛!”看着一脸严肃的富顺,云梅自己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。

    富顺一下子被逗得笑出声来,那张美丽的笑脸被定格。

    云梅跑过去,把相机递给富顺,然后手把手教他怎么按快门,怎么调焦距。富顺红着脸假装点着头,他根本没记住那几个复杂的按钮,因为云梅纤细的手时不时在触碰着他。

    “晓得了不?”云梅看着面红耳赤的富顺,学着他的口音问道。

    “晓得了,晓得了!”

    “那你拿起来,光圈调到这个位置,眼睛对着这个地方,半按快门对焦……”云梅耐心的讲解,终于让富顺摸清了一点门道。

    “第一张照片都会被曝光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曝光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曝光就是那张照片是废了的,根本就洗不出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不对呀,那你刚刚的第一张照的我,你还让我笑……”富顺想到刚刚自己不自在地站那儿,顿时又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咔擦”一声,云梅按下了快门,富顺俊朗的脸庞流露出的喜悦,这一次,被真正定格……(未完待续。)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