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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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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视线回到长安城,来到长安城已经三天了,这期间李世民的行踪一直都很匆忙,早出晚归的,倒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,不过刘志也不想去管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李唐的事情本来就是一趟浑水,他不想踩进去。

    初到长安,刘志带着方行天在城中开始采购东西,他们要向西去西域,过了箫关之后,再继续往西走就很荒凉了,一路上都是大片大片的戈壁,物资补给点非常的稀缺,盛唐时期陇右和安西等地都是军事重镇,加上唐帝国花了大力气迁移人口到西域去,再加上从西域五十五国过来的各色商人,古丝绸之路上倒也不是非常的荒凉,但是这个时候正逢乱世,商道并不畅通,行走于这一带的人非常少,以至于某一段的路程上出现了大匹成群结队的狼,使得这一路的行程变得更加莫测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来的时候是三人骑三马,高蕊自己骑着自己的小红马,也没有坐马车,但是待到再度出发的时候,必定是需要组成车队的,没有护卫倒也没太大的问题,但是没有马车是绝对的不行,食物、衣物、毛毯、饮水等等物资都要携带,马车也可以提供几匹背马,他们所要面对的不仅仅只是狼群、马贼,可能还有沙暴等等恶劣的自然天气。

    听闻他们要向西去,李世民还过来探望了一次,并且嘱咐府中的管事跟着他们去长安到处采购,这主事是长安本地人,对长安的地形和各处商店都十分的熟悉。

    长安城内有两个比较大的市集,分别是东西两市,这两市的占地面积都是两个坊的大小,其中东市靠近三大宫:西内太极宫、东内大明宫、南内兴庆宫,所以这里的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第宅比较集中,故市中有“四方珍奇,皆所积集”,意思就是说,因为这里是达官显要居住的地方,所以东市聚集了来自四方的奇珍异宝,商店的规格比较高,售价也不便宜。

    至于西市,因为位置的原因,它更加靠近西域,所以这里除了有长安本地人经营的店铺之外,还有大量的西域、倭国、新罗高丽等国的商人,俨然有后世的国际大商场的感觉,穿行于西市的商人形形色色,白人黑人、西域的大胡子、突厥人、矮小而又猥琐的倭国人(并不是矮化,倭国在遣唐使出现之前,跟未开化没有多大的区别)等等。

    东市经营奇珍异宝、古玩字画、茶叶丝绸、上好的珠宝锦缎等等物品,而西市主要经营衣、烛、饼、药等日常生活品,所以主事很有经验的带他们去了西市。

    李世民只是交代他要招待刘志几人,但是却没有进一步的指示,所以这主事只是询问他们想要什么,直接带到地方来,简单明了,带到众人的东西买完了,他便差人将这些东西送回府上,然后告了辞,不再去管刘志他们了,这管事倒是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刘志笑了笑,不以为意,那边高蕊和方行天两人已经提着钱袋子跑去买零食吃了。

    两人买了一把炒糖,实在是这个时代没有瓜子卖,不然的话这两人倒是要开始嗑瓜子了。

    刘志在后面笑着摇了摇头,高蕊才七岁半,贪嘴也就罢了,方行天你好歹都十七八岁了,还是身怀绝技的大高手,居然也这般孩子气,几乎没救了。

    “没事别老吃糖,免得吃成了蛀牙,呐,吃点核桃,补补脑!”

    刘志恨恨的说道,这帮家伙吃零食太厉害了,走一路吃一路,看起来今天的午饭前又可以省了。

    “蛀牙……是什么?”

    方行天木讷的接过刘志递过来的核桃,痴痴傻傻的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小君如似乎也对这个十分新颖的词汇感到有兴趣,这个时候也朝刘志这边看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蛀牙……就是……就是你们糖吃多了,喜欢吃糖的虫子就跑到你们的最里面把你们的牙齿吃了!”

    刘志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解释,这涉及到后世的知识太多,要是跟他们解释什么细菌、什么腐蚀他们估计也接受不了。

    女孩子都爱美,牙齿被虫子吃了想来自然是不美的,所以小君如听到刘志的这话尽管还半信半疑,但是却已经把手里面的糖都丢回了方行天手中的袋子里了。

    倒是方行天,这家伙还眉开眼笑,似乎对蛀牙不屑一顾,有糖吃,他就乐呵呵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才刚刚进入夏天,可以吃的水果不多,核桃也是去年冬的核桃,比较硬,吃一个要捏一个,刘志吃了几个觉得麻烦,手都捏的酸疼了,倒是小君如,有方行天这个免费的劳力在身边替她服务,美很!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西市远不如后世繁华,毕竟这个时候还处于战争年代,唐朝控制的范围也比较少,所以进京的商人不是很多,但是关陇贵族本来就是以土地和商业出名的,所以两市的行情倒也不是很差,只是不热闹罢了。

    他们此时东西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,路上的物资都已经准备好了,马车、毛毯、帐篷、兵器、燃料、饮水和食物,这些东西准备完了之后剩下的东西也就不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仅仅是这些东西,至少要装两辆大车,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,西域不像中原,这一路上基本没有驿站,所以大部分时间需要露宿野外,而戈壁滩上有野狼的出没,更有马贼的横行,所以需要准备火把夜里驱赶野兽,准备兵器抵御马贼,他们三个人的话只怕是有些不够了,于是刘志这个时候就想着要雇一些人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是有镖局的,古代行走各地,在没有银行和钱庄随便存取钱财的时候,商人们要去某一个地方经商,身上需要携带大量的财物,这样的话就会被强人盯上,于是他们便选择雇请镖局跟着自己一起出发,镖局的人一路上保护他们的安全。

    刘志曾经想过干脆出动琅琊阁的人,人数也不要太多,只需要三五人即可,他们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马车和马匹数量有点多,人数不够,驾车都驾不过来。

    不过这样做的话一来给琅琊阁增添了负担,他们在西域和关中一带的人手并不怎么足够,调动他们的力量等于是削弱了他们的实力,有些得不偿失,而且一旦真的出现了变故的话,这些人要是万一折损了,那损失就很大了,而镖局的人虽然没有那么贴心,但是损失了心里面也不会太难过,两者的性质不一样。

    这事只是简单的说给两人听了一下,方行天只是点了点头,鬼知道他点头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高蕊倒是对这有些兴趣,说了一个镖局的名字出来。

    “福威镖局就很不错,我爹爹在世的时候曾经说过这个镖局,据说在整个大隋都很有实力,很多商人甚至是官员就任的时候都会请他们出马!”

    “福威镖局?”

    刘志低声念了一句,这个镖局好像有印象,但是印象不是很深,所以一时也想不起来。

    “嗯,在洛阳城的时候我就见到过这个镖局的名字呢,很大很气派的那种!”

    “嗯,好,那我们找个人问一问,看看在长安城里面有没有这样的镖局,如果有的话,那我们就过去看一看!”

    去一趟西域,前后行程估计至少得半年,一般的镖局估计都不会接这样的任务,但是如果是闻名天下的镖局的话,那说不定会有特殊,不过不管怎么样,至少还是要去试一试,不然的话什么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刘志装作去询问福威镖局,进了一家琅琊阁的情报局点,长安城的东西两市有好几处这样的联络点,向对方打听了一下福威镖局的情况之后,又交代对方去查一查这个镖局的底细。

    还真是凑巧,长安城还真有这样的一个镖局,而且就在西市里面,这倒是很不错,省了大家很多的脚程,至少不用来回跑了。

    长安城的福威镖局规模倒是不是很大,在西市一条巷子里面,是一座不大不小的院子,门口比较冷清,看得出来生意不好。

    刘志几人进门之后,有个杂役迎了过来,将他们领到了正厅大堂,几人端来了茶水招待他们,另一拨人则去通知管事的人出来招待,看得出来,他们对待客人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,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说,尽管在隋唐时期,国家都是重农抑商,商人的地位普遍比较低,关中地带有“车、船、店、脚、牙,无罪也该杀”的谚语,这其中车船店脚都还算是正经商人,算是良民的身份,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商人都被成为下九流,是受到歧视的一种,以前看了一部电视剧,名字叫做《贞观长歌》说的是李世民的女儿安康公主喜欢上了一个商人的养子,结果遇到了非常大的阻力,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,甚至电视剧里面的编剧还把商人的地位抬高了,商人的地位在古代其实一直都不高,宋代商业发达,商人的地位稍有提高,但是在文士官员的眼中依旧是不上台面的东西。

    后世的商人地位高了一节,甚至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之中成为了大家新鲜的对象,但是他们的态度却未必有古代好,而在隋唐时期,对方表现出这样的姿态,是在正常不过的了。

    “公子,这个长安城的镖局好小哦!没有洛阳城的大!”

    小丫头见过洛阳城的福威镖局,这两下一比较,当然是觉得洛阳城的福威镖局要好很多,这其中未免没有她对故乡加分的效果,但是长安城的地位在隋朝迁都以后不如洛阳,这确实是没有什么好争辩的,因此对方将主要的精力都转移到了洛阳去,那也没什么可稀奇的,洛阳的位置相较于长安来说要好太多了,毕竟既可以走陆路,也可以走水路,四平八稳,位置便利,对商业而言确实是好地方。

    ******想点头,从里面传来了一阵笑声,只听见有人哈哈大笑道:“这位小姐所言不差,这长安城的镖局乃是洛阳城镖局的分镖局,我杜威武功不如我那师兄,能力也不如他,肩上自然是挑不起那样大的担子,自家人知道自家事,杜威既然只有这样的能力,还是只吃这么大的一碗饭比较好,这位公子您觉得呢?”

    他本来在来的路上听到了高蕊说的话,于是便沉声运气,开了口,其实他开口的时候,人尚在后院拱门处,不过一句话说完,他便已经泰然自若的做到了正厅的主座上去了,这亮的一手却是漂亮,显示出他的武功确实是很高。

    刘志跟方行天对视一眼,这人的武艺不错,以前却是没怎么听说,而且据他说,他的师兄的武艺比他还要出众,那他师兄又是何人?

    杜威本来是想露一手,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,待会好谈生意的,但是等他进到大厅以后,陡然间抬头跟方行天对视了一眼,心中一凛,好厉害的眼神,这个年轻人的修为深不可测,让他有一种看不出对方虚实的不安感。

    不过对方的眼中同样也有审视和好奇的目光在里面,显然是对自己这边的身手也感到很好奇,这让他心里稍稍的好过了一点,总算不至于辱没了师门,丢了福威镖局的脸面,当然了,要是对方今天真的是来谈生意的话,那倒是好办,要是对方是来拆台子,打擂台的话,那问题就已经有些棘手了。

    不过不等他想完这些事情,便看到了那坐在下首位置的贵公子,他的心中再次一凛,这个贵公子只怕……只怕也是不简单呐!

    习武之人可以通过对方的气息判断出对方的强弱,修为的高低,对方两人的气息都很平淡,但是他们的眼神却很犀利,这是习武之人突破了一定的层次之后所具有的那种独特的气质,就好比他们在跟对手过招拆招的时候,一眼就能看穿对手的弱点和漏洞,长此以往,他们的眼神便会变得十分的凌厉,而气息修炼到一定的层次之后便可以自行控制,很多高手都会控制气息,让自己的实力不要提前暴露出来!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