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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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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你所见的未必是真的,但也别轻率的把它当成假的。

    推了一下眼镜,阿斯克有些头疼,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在梦里死了就等于梦醒,可对于他来说,一个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。

    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。

    这里的“信”,是赌上性命的“信”,很不幸的,阿斯克已经没有不“信”的权利,对于任何发生的事情,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,阿斯克只能选择“信”。更不幸的是,阿斯克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会让他对很多东西下意识的的选择不“信”,但实际情况要求他必须“信”。

    “好吧,这不是梦,死了就真的死了。”

    阿斯克耸了耸肩膀,有些无奈,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情况,他一直相信这是一个梦,但他必须把这个梦当成现实去对待,两者之间微妙的区别也许会让他掉进坑里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梦……这不是梦……这不是梦……这不是梦……这不是梦……这不是梦……”

    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,阿斯克就站在原地,不停的自言自语着,重复着那句话,一次又一次,一遍又一遍,周而复始,循环往复。这也算是他从尼可·勒梅那里学来的一点小技巧,催眠,对自己的催眠。按照尼可·勒梅所说的,只要把这句话重复一百万次,他就会把这句话当成真理,原先那种“这只是一个梦”的观念就会被取代。

    一百万次,这句话说上一次需要5秒,一百万次也即是500万秒,约合83333分钟,1388个小时,57天,几乎是两个月,昼夜不停,废寝忘食,不食人间五谷的两个月。上厕所倒是可以,不过就算是上厕所也要不停的念着才可以。

    洗脑。

    从尼可·勒梅那里听到这玩意的时候,阿斯克就想到了这个词,麻瓜发明的词,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,对大脑进行清洗,留下需要的,清洗不想要的。重复一百万次的这个过程就是清洗与植入的过程,植入的是“这不是梦”,清洗的是“这是梦”。

    阿斯克倒还不至于真的重复一百万次,事实上,他只重复了五分钟都没到。

    “……这不是梦。”

    阿斯克的眼睛幽幽的发着蓝光,就像两团鬼火飘在空中,他现在的表情有点僵硬,面无表情,看起来傻乎乎的。也就在他给自己催眠洗脑的这段时间,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变化,走道依旧是那么阴森恐怖,画满怪异的眼睛的墙纸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双不停眨动的眼睛,即便是地板、天花板也是如此,看起来邪恶而暴戾,诡异又恶心,鸡皮疙瘩都能掉一地。

    好好的旅馆小屋,这些彻底变成鬼域了,还真应了这一天的时节——

    七月十五,鬼节!

    “屋子里有奇怪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,淡淡的说道,对于眼前这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切,他好像并没有刚开始那么紧张惊恐,这是因为他在用嘴重复那句话的时候还在心里重复着另一句——

    “我一点也不害怕!”

    酒后乱x,呸,酒壮怂人胆。阿斯克从口袋里顺手一摸摸出一瓶酒,看了一下牌子,居然是tc产的二锅头。阿斯克身上的衣服也发生了变化,睡衣变成了冬装,棉大衣,宽围巾,戴着手套,裹得严严实实。好像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对劲,阿斯克打开盖子就是一口灌下去,然后瓶子就拎在手里,左手在口袋里一摸,竟然摸出了——

    手雷!

    木然的盯着手雷看了一会儿,阿斯克甩手就朝着走到深处丢了过去,连插销拉环什么的都没有开。以他的臂力来说,能丢出二十米就不错了,但是这个手雷居然一直飞着,而且忽上忽下,忽左忽右,好像有着自己的生命。最后,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的手雷爆炸,冲击波的威力远远超过一个手雷所应有的,阿斯克眼前的走道突然瞬间崩碎,就好像一张照片被剪碎了。这些碎片缓缓的移动着,五颜六色,色彩缤纷,好像没有规律但却最终拼接而成另一张照片,化成另一个场景。

    木地板,长仅一米的走道,浅绿色的墙纸,单人床,柔和的灯光,飘动的窗帘和扑面而来的夜风……这是阿斯克入住的旅馆小屋的原本面貌。

    “一切取决于我,我好像明白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阿斯克的脸还是一片平静,或者死寂,唯有眼镜还算有点生气,只是眼神有些吓人,有点类似青山医院里面的那些病人,没有焦点,但却好像在凝视着什么。

    “滑稽滑稽!”

    阿斯克轻声说道,这个魔咒是特定针对某些情况的,并不算难,但前提是你必须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什么。

    在阿斯克面前,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板上突然出现一只老鼠。也许这并不是老鼠,因为它的长相有些古怪,一对从下向上,突出嘴巴的獠牙,眼睛是蜘蛛那样的复眼,身上并不是毛发,而是鳞片,尾巴有点像松鼠,大而蓬松,这也是它身上唯一看起来并不吓人的部位了,这个不致命的动物看起来古怪而又吓人。

    “一只博格特……”

    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,了然的点了点头。如果是博格特,那么之前发生的事情就很容易解释了,这个房间里有一只博格特,而且是那种特别恶劣的,以吓人为乐。

    博格特的神话在英国北部可谓家喻户晓,那是一种外形可以不断改变的妖精。通常它是隐形的,有时以人、动物、骷髅或魔鬼的形式出现。很多博格特都喜欢吓人,有些只是像皮皮鬼那样喜欢恶作剧,把惯常的沉闷气氛打破。根据传统,如果你发现门被突然关上、蜡烛被突然吹灭、工具突然不见了或者是在房间里发出奇怪的回声,那就是博格特捣的鬼。本性更恶毒的博格特甚至会在黑暗的道路上吓人,惊吓独行的旅客,有时会吓出毛病或被它吓死。

    滑稽滑稽是针对博格特制造出的幻象的魔咒,当它们制造的幻象被识破的时候,它们就会短暂的失去行动能力,任人宰割,这个时候是捕捉博格特的最好机会。

    有必要提一下,识破和用滑稽滑稽破解是两种情况,一个是强行突破,一个是取巧,后者对博格特造成的伤害显然更小,甚至根本对它们没有任何影响。

    博格特在特定的时候还是有点作用的,比如你想让某人不舒服的时候,你可以用博格特恐吓他,你想让他全家都不舒服,你可以把博格特丢到他们家,保证他们家鸡飞狗跳,不得安宁。

    诸如此类才是神奇动物的正确使用方式,就像独角兽的血,这可是一等一的**,只要让某人喝下,保证那个人余生都会生不如死。阿斯克在学习神奇动物的时候一直致力于发掘正确的使用方法,他的口袋里就有一瓶独角兽的血,其他的小玩意也有一些。

    “统统石化。”

    阿斯克丢出一道石化咒,然后弯下腰抓起被石化的博格特,走到窗前,随手一丢丢到马路上。很不巧的,一辆重型卡车刚好驶过,只听得“咯嘣”一声脆响,这只倒霉的博格特就被碾碎了。

    坑人者,人恒坑之,因果循环,报应不爽。

    解决了博格特,阿斯克扭头看了一下时钟,正好十二点整,已经到了第二天。

    “星期五……”阿斯克摘下眼镜,疲倦如潮水一般袭来,头也是昏沉沉的,踉踉跄跄走了几步,还没摸到床边就五体投地,趴在地上了。

    “呼……噜……呼……噜……”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夏天的太阳比较勤快,起得很早,不过当阳光撒在阿斯克的脸上的时候,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半……这间屋子的窗户朝西。

    在地上滚了几圈,阿斯克打着哈欠爬了起来。坐在地上,睡眼惺忪,嘴角还挂着口水,表情呆萌,阿斯克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,抓着眼镜站了起来,走到卫生间开始洗漱。

    洗漱,穿衣服,收拾东西,下楼吃饭……

    等到他出门,已经是过了四点,这个时候刚好可以去别人家蹭一顿饭,至于人选,阿斯克刚睡醒在那里发呆的那段时间刚好想到。

    “原来昨天忘掉的事情是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昨天,阿斯克在碰到苏鲁格之后,他把格兰杰先生丢在半路,带着大黑狗离开,然后有了后面的很多事情。现在想想看,没有阿斯克的指引,格兰杰先生肯定是迷路了,不过倒还不至于出事,最后应该是会被赫敏找到的。

    那么,问题来了!

    赫敏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,她是会把阿斯克石化了丢进霍格沃茨的湖还是泰晤士河?

    阿斯克表示这个倒还是小问题,他现在碰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,那便是记着赫敏家地址的那张小纸条好像不见了。

    “呃,不会这么巧吧,不是说碰见黑猫之后的一个星期会有好事发生吗?这算什么好事,从昨天到现在各种倒霉好吧!话说回来,赫敏的家住哪里来着?”

    摸了摸下巴,阿斯克慢慢的回忆着,他倒还不至于完全不记得,只是想要精确的话,难度貌似不是一般的大。

    “唔,肯定是在英国,然后是哪个郡呢?”

    因为不是英国人,阿斯克对于英国的地理几乎是一窍不通,没办法,他只能去买了一本英国地图,然后对着地图慢慢的寻找看起来比较靠谱的地方。找了半天,他在地图上列出了几个有可能,也就是看着眼熟的地点,然后记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他们家是麻瓜,也就是说麻瓜政府那里应该有户籍记录,先去那里找找看吧,但愿英国没有和赫敏同名同姓的……唉,那张纸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?”

    阿斯克的口袋里,一个黑色的本子突然张开,站了起来,然后扭动几下来到一本书的旁边,俯下,书页猛地合上,咬住,一点点,一寸寸的把这本很薄的书吃了下去。

    吃……

    没错,就是吃,就好像捕蝇草,整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,一直到这本书彻底消失,黑色的本子晃动几下,倒了下来。它的封面鼓了起来,就好像是人在吃饱喝足之后鼓起的肚子,隐隐约约,还有“咕噜咕噜”的声音从它的身上传出……

    正在麻瓜政府里寻找赫敏家住址的阿斯克还不知道,他买来珍藏的吉德罗·洛哈特的小说全集已经被吃掉一半了……